近日,
濂溪區政府網站發布了關於
《蓮花片區學府路西地塊棚改項目》
徵求意見的公告,
一起來看看吧!
蓮花片區學府路西地塊
棚改範圍:位於蓮花鎮龍門村,東至學府路,西至九江科技中專,南至學府三路,北至區第一幼兒園,共徵收房屋面積約15000平方米。
房屋徵收補償方式、標準和計算方法
1、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城房)徵收補償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1)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
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權利性質、新舊程度、建築結構等因素,以正式公告發布之日為評估時點,由依程序選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格補償。
(2)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
產權調換地點:濂溪區城房安置點。
調換方式:按照徵收面積就近套戶型的原則(安置房具體戶型及面積以房地產測繪部門確權面積為準),實行就近還房安置。
結算方式:選擇產權調換的房屋均須計算結構差價;被徵收房屋面積大於還房面積的,超面積部分按被徵收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還房面積大於被徵收房屋面積的,10平方米以內(含10平方米)按2018年安置房建設綜合成本價2500元/平方米購買,超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安置點房屋市場價格購買。
選擇還房安置的被徵收戶在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後,根據安置還房的面積,結合安置房的戶型按照先簽協議先交鑰匙先選房的原則,確定安置房選房順序。
2、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農房)補償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1)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
以房屋徵收決定發布之日為評估時點,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地段、成新、結構,面積等因素,由依程序選定的評估機構確定最終貨幣補償價格。
(2)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
產權調換安置地點:蓮花農民公寓安置點
調換方式:根據被徵收人實際情況,可選擇依照安置點房屋的實際戶型,採用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相同或就近套戶型的原則,按1:1的比例安置還房。但每戶還房安置面積最高不超過360平方米,及人均還房不超過50平方米。安置房具體戶型及面積以設計和房地產測繪部門確權面積為準。
結算方式:選擇產權調換的房屋均須計算結構差價,土木-磚木結構190元∕平方米、磚木-磚混結構182元∕平方米;被徵收房屋面積大於還房面積的,超面積部分按被徵收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還房面積大於被徵收房屋面積的,超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內的部分按2018年安置房建設綜合成本價2500元/平方米購買,10平方米以上的按3200元∕平方米購買。
選擇還房安置的被徵收戶在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後,原則上根據還房的面積,結合安置房的戶型按照先簽協議先交鑰匙先選房。
(3)簡易分一,二,三類,一律不還房安置,按房屋重置評估價格補償。
(4)未建成達到居住功能的磚混結構房屋(無門窗、內外牆體未粉刷等)按1600元/平方米,不計算搬遷、臨時安置費,不享受25%的貨幣補償獎勵,也不進行產權調換安置。
3、住宅改非住宅房屋的認定與補償計算標準
(1)住宅改生產經營性用房補償。徵收原作為住宅房屋,被徵收人自行改變房屋用途作為生產經營性使用的,且以該房屋為註冊地址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兩年以上,按住宅房屋性質給予徵收補償,僅按照標準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2)住宅改商業經營性店面的認定與補償。徵收原住宅房屋已作為商業經營性店面使用,且以該房屋為註冊地址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兩年以上,並具有稅負核定憑證的,對其實際用於商業經營的部分可以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標準根據房屋坐落和實際用途與原性質房屋價值的差額情況按原房屋價值的10-50%給予一次性補助。其中房屋臨主幹道的,一層住改非房屋按原房屋價值的40-50%給予一次性補償;里弄、小巷(城中村的村頭、路口)一層住改非房屋按原房屋價值的10-30%給予一次性補助。住宅一層改商業經營性門店面積按實際經營面積計算,地下室、二層以上(含二層)改為經營的一律不給予房屋補助,只給予停產停業損失。
4、生產經營性(非住宅)房屋補償
(1)集體土地上生產經營性房屋實行貨幣補償安置,補償包括房屋價值和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房屋價值補償按被徵收房屋重置價格加集體土地徵收補償費用(或取得土地成本)。
(2)國有土地上生產經營性房屋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被徵收企業在規定的簽約期限時間內拒絕選擇補償方式的,按貨幣補償處理。
選擇貨幣補償方式:
徵收工業用房補償包括工業用地上建築物的補償和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工業用地上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的補償由依程序選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以正式公告發布之日為評估時點,按房屋結構、性質、成新等和土地原批准用途評估,按評估價格補償。
選擇產權調換方式:
實行標準廠房調換。按照被徵收人的房屋徵收面積實行1︰1.1產權調換,調換地點為新港沿江工業基地或姑塘化纖工業基地。如果被徵收人工業用房建築容積率小於1.0的,按照1.0容積率計算剩餘土地,以貨幣補償方式補償被徵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房屋均須計算結構差價;被徵收房屋面積大於還房面積的,超面積部分按被徵收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還房面積大於被徵收房屋面積的,按工業標準化廠房建設綜合成本價(以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購買。
未進行產權登記的簡易房屋,一律實行貨幣補償安置方式,按房屋重置評估價格補償。
生產設施設備搬遷補償包括生產設施設備的拆卸費、搬運費、安裝費、調試費、損耗費。具體補償價格由依程序選定的具有法定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供水、供電、供氣、有線電視、通訊、寬頻光纖等設施的補償,被徵收人如選擇貨幣補償,按徵收時安裝的費用標準給予補償,但生活用水用電和工業廠房照明用電計入房屋建安成本。如選擇產權調換的,徵收人恢復了被徵收人原有的供電、供水、供氣等設施的,則不予補償。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按被徵收工業用房及土地價值總額的10%計算。
生產經營者認為其停產停業損失超過依照前款規定計算補償費的,應當與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共同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評估機構根據被徵收企業的經營效益、納稅情況、用工情況和停產停業期限對停產停業損失進行評估,生產經營者應當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向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提供稅務部門核准該處工業用房被徵收前三年的每月稅後平均利潤、用工資料等作為證明材料,停產停業期限原則上按6個月計算。
裝飾裝修補償由選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按評估價格補償。
5、其他補償
(1)房屋搬遷補助費,有線電視、電話等設施補償費按照《九江市城區房屋拆遷若干補償標準》執行,其中,住宅房屋搬遷補助費按徵收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7元計算,不足600元的補足至600元。對選擇實物安置還房和選擇貨幣補償的均支付兩次搬遷補助費。
(2)住宅房屋臨時安置補助費按地段二類為8元∕月·㎡,三類地段按7元∕月·㎡,還房期限一般為簽協議後36個月內還房,超過36個月未還房安置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原標準的1.5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超過12個月的,自超過之日起按兩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從簽訂徵收補償安置協議並騰空交付被徵收房屋鑰匙之日起計算起始時間。對住房不足60平方米的,按照60平方米房屋計算臨時安置補助費。
(3)裝飾、裝修補償按評估機構評估價格補償。
(4)房屋附屬設施、附屬物補償標準按九江市房屋附屬物補償標準執行。
(5)徵收住改非房屋,造成被徵收人停產停業損失的,按照被徵收房屋價值的4%(農房按房屋價值的10%)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6)產權調換中,徵收人恢復了被徵收人原有的供電、供水、供氣等設施的,不予補償,還房協議約定的新增設施,由被徵收人承擔費用。選擇貨幣補償的,按其安裝的費用標準給予補償。
| 來源:濂溪區政府網、家千萬房產網
總投資21.5億元!九江這所大學將全面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