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聯惠」玉林傳銷骨幹當庭認罪 發展下線近3萬人獲刑

2019-07-30     欽南檢察

雲聯惠、全返積分 共創1+1+1>111

這樣的宣傳標語曾經是不是很熟悉?甚至街頭巷尾都有可能看到,風靡一時。「在雲聯商城消費,買100返100,買1000返1000,總之是買多少錢的東西就返還多少錢給你。」花多少返多少,東西是你的,錢還是你的。試問,這種簡單粗暴的發家致富之路有誰不想走?這種天上掉餡餅的誘惑有誰能不動心?

且慢!!!莫被金錢蒙蔽了雙眼而陷入非法傳銷的陷阱。



近日,廣西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雲聯惠」網絡傳銷案。「雲聯惠」玉林傳銷骨幹劉寧慧發展下線近3萬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獲刑。


2017年3月份,劉寧慧繳納16.2萬元獲得了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公司(以下簡稱「雲聯惠」)玉林地區的代理權,並成為雲聯惠在玉林的代理公司即玉林雲聯國驥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在此擔任財務總監,並積極推薦他人註冊成為雲聯惠會員。

期間,玉林雲聯國驥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負責雲聯惠公司在玉林地區的業務拓展、宣傳等工作,該公司獲得玉林地區所有消費者消費額的千分之八的提成。



雲聯惠公司規定要享受消費返還必須先註冊成為其會員,並主要通過推薦方式發展會員,並根據推薦關係確定上下線關係。上下線不限層級,原則上可以無限發展,由此形成了典型的金字塔狀的傳銷會員體系。

普通會員需繳納99.9元升級為金鑽會員,或者繳納999元升級為鉑鑽會員,會員級別由低到高依次為普通會員、金鑽會員和鉑鑽會員。在會員獲利方面,雲聯惠公司規定,會員除了發展直接下線可以獲得一次性獎勵外,只要下線會員通過繳費升級、消費或者銷售、推薦獎勵等方式獲得白積分收入時,雲聯商城的後台系統都會根據上下線層級關係自動計算、分配上線各層人員相應的佣金。

為了發展業務,雲聯惠公司按照行政區域和行業類別設置了代理公司制度。劉寧慧為雲聯惠鉑鑽會員、廣西玉林雲聯國驥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財務總監,在雲聯惠整個網絡層級圖中位於第24層,其下線層級22層,下線人數達到26375人。

公訴機關認為,劉寧慧夥同他人以消費返現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會費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誘使參與人員繼續發展其他人員參加和傳播,導致部分會員受利益誘惑進行非理性消費、過度營銷分享,破壞了公平競爭,擾亂了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5月23日,玉州區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張世穗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劉寧慧及其辯護人廖建強、石榮江到庭參加訴訟。

庭審中,劉寧慧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並當庭認罪。其辯護人辯稱,公訴機關的指控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不能成立。最後,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起訴書指控的事實一致。

法院認為,劉寧慧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為嚴肅國法,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護公民的財產所有權不受侵犯,根據劉寧慧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劉寧慧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



近年來,一些傳銷組織打著各種網絡新概念和新型營銷方式的旗號,採取虛假、誇大宣傳的方式以及潛在的高額回報誘惑群眾參加,通過「拉人頭」,繳納入會費等方式維持運作,具有極強的誘惑性和欺騙性。警方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投資需理性,以下種新型傳銷模式要警惕:

第一種,「純資本運作」的傳銷模式。此模式的參與者只要繳納一定金額的「入會費」後,就可以通過發展會員、下線繳款來提成,定額提成的多少依參加者的層級身份而定。

第二種,以消費返利為誘餌的傳銷模式。此類傳銷模式多以「消費返利」「購物還本」為幌子,承諾高額回報,按照層級發展會員,收取巨額佣金,相應的操作模式為,在全國範圍招收網店、實體店為代理商或加盟店,形成連鎖會員店,群眾在代理店消費一定金額後,即可成為會員並獲得總店逐日返利,總店來源實則為加盟店向總店繳納的佣金,此類模型具有極強隱蔽性和欺騙性,群眾往往防不勝防,上述「雲聯惠」即具有此類傳銷模式的特徵。

第三種,以投資原始股、基金等形式的傳銷模式。此類傳銷多以海外、香港、北京等公司名義,事先經過專門「包裝」,並在網上設立網址,誇大公司資金和業績,進行虛假宣傳。同時在全國各地設立代理商、代理人,以該公司即將上市,提前銷售公司原始股或募集基金為名,進行傳銷。此模式推出的投資方案一般有兩種:一是固定收益,即購買股票或基金後,在一定期限內獲取連續分紅,且承諾公司上市後,持有的原始股可入市交易。二是「對碰」收益,這要求投資者發展下線,通過與下線投資者「對碰」,將獲得固定收益以外的高額獎勵,下線越多獎勵越高。

第四種,以養老保險返利為名的傳銷模式。以買養老保險的名義誘惑老人,多推行類似「三養合一」的消費養老模式,要求投資者進行消費投資。投資者加入後可註冊成為會員,並可得到公司提供的等價產品。如果會員發展新投資者,就會成為新投資者的推薦人,並獲得相應返利,老會員再把新投資者註冊成為新會員,讓其繼續發展新投資者,發展的投資者越多,獲利就越多。

來源:玉林公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GerwRGwB8g2yegNDjWp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