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消除「非全日制」學歷歧視

2020-09-05     愛知教學園地

原標題:如何消除「非全日制」學歷歧視

近期,有網友反映,自己是2017年後的統招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參加內蒙古鄂爾多斯古杭錦旗和准格爾旗的教師招聘時,均被以「學歷不符,非全日制學歷」的理由拒絕。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此回應稱,確實存在有關考試組織人員不了解相關政策,在資格審核時對非全日制學歷未予通過的現象,為此鄭重道歉。

僅僅因為所持的碩士研究生學歷系「非全日制學歷」,便被相關招錄單位認定為「學歷不符」,這種做法顯然並不合理,明顯屬於學歷歧視。這種學歷歧視,不僅涉嫌侵犯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實際上也明顯違背了教育部的相關要求。今年2月,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要根據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條件,對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

之所以會出現針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歧視,主要是出於一種誤會和偏見。如將「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誤會成了此前的「在職研究生」,或者「非全日制本科和專科生」。要知道,根據2016年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從2017年起,統一組織實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錄取,堅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質量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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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從2017年起,「非全日制」與「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除了具體修學方式(「不脫產」與「脫產」),在其他各個方面——無論是招生錄取,還是培養標準,以及學歷學位證書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實際上都已沒有什麼區別,執行的都是統一、同一標準。在這種背景和語境下,再以有色眼鏡來歧視性地看待、對待「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顯然不僅已喪失了基本的合理性,也顯得有些落伍、不合時宜。

面對針對「非全日制」的學歷歧視,除了要強調其主要出於誤會和偏見,恐怕同時也要意識到,在招生錄取環節,囿於社會認可度不高,報考普遍遇冷、生源嚴重不足,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實際錄取分數線在許多高校都普遍明顯低於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乃至過線就錄取,甚至很多分數低的考生會直接被調劑到「非全日制」。而這種錄取分數線上的差距,無形中也會影響「非全日制」的生源質量,進而影響社會對其含金量的認知和評價。

因此,要想有效避免消除「非全日制」的學歷歧視,或許還需兩手抓:一方面,要著力祛除各種想當然的誤會和偏見,向整個社會尤其是用人單位大力宣傳普及有關「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基本事實真相,讓人們充分了解到,非全日制與全日制學歷除了修學方式,其實已沒有什麼根本不同;另一方面,也要進一步完善改進上述統籌工作,確保相關「統一、同一」工作能真正名副其實、充分到位,以便整個社會能儘快充分信服信任非全日制學歷的含金量。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Gdhpk3QBURTf-Dn5PF5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