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安陽電(張瀟月 劉慧)「真沒想到這麼快就可以拿到這筆錢,咱法院執行局的效率真是高,太感謝你們了,我為你們點贊」,7月23日下午,申請人師某收到銀行交易提醒的簡訊後笑開了花,不停地向執行幹警表示感謝。
原來,申請人師某與被執行人孫某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經安陽市殷都區人民法院判決,孫某應支付師某工程款及相應利息共計110餘萬元,然而判決生效後,孫某無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仍拒不還錢,師某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依法向孫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並電話聯繫孫某敦促其儘快履行義務,剛開始電話還能接通,之後就一直處於忙音狀態,執行幹警多次上門尋找也沒有發現孫某本人,通過查詢發現孫某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時陷入困境,執行幹警將情況告知申請人師某,希望其可以提供相應線索。7月22日上午,執行幹警接到了申請人師某打來的電話,稱有人在安陽東區某工地發現孫某,收到位置線索後,執行幹警迅速行動,當場將孫某拘傳到法院,執行幹警告知孫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並向孫某講解法律,希望其可以配合法院工作,積極履行義務,然而孫某態度強硬,堅稱自己沒有錢,拒不配合,於是執行法官當場對孫某作出拘留15天的決定。被送去拘留所的孫某慌了神,趕忙聯繫家人籌錢,被拘留的第二天,孫某的兒子來到法院,與申請人師某確認銀行卡號後,聯繫其朋友以轉帳的方式履行了全部執行款,該案至此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