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現實中的「老賴」真的讓人深惡痛絕,當初遇難,朋友伸出援手,本應感恩戴德,卻落得個反目成仇,讓朋友走上追債之路,甚至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那麼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多久時間?關於法院強制執行怎麼申請?針對這幾個問題,小編來為您作詳細的介紹。
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多久時間
除非裁定終結執行,否則法院受理申請執行後,已經作出的強制執行裁定一直有效。當然執行中雙方也可以和解,達成和解協議,如果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民事訴訟法》關於執行的相關規定:
1、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搜索,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2、第二百三十條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3、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4、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二、關於法院強制執行怎麼申請
1、具有生效的法律文書,主要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仲裁機關的裁決書;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等。
2、執行的根據必須具有給付的內容,即合同一方當事人應當交付給另一方當事人一定的財產、金錢或履行一定的義務、具有可執行性。
3、合同一方當事人在生效判決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自覺履行合同義務。
4、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執行申請,現在強制執行的申請期限都為自身盤生效之日起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