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常常會被一些噪音所干擾,比如樓下的夜市小攤、廣場舞的音樂、部分晝夜的施工等等。那麼這時候就需要報警處理了,以保障我們安靜的生活。那麼110受理噪音擾民嗎?噪音擾民打110有用嗎?噪音擾民幾點可以報警?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一、110受理噪音擾民嗎
110受理噪音擾民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噪聲擾民是一個行為後果為定義的違法行為。只要產生的噪聲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即產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110就會受理,但是是要超過限值的才能稱之為噪音,否則110也不會受理。
110會受理的噪音擾民問題:
機動車亂鳴喇叭、不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在城鎮範圍內從事生產活動排放的強烈噪聲;在商業經營活動中和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喇叭或高音響器材;機動車、非機動車以及滑輪車、手推車等機具排放的噪聲;其他社會生活噪聲擾民問題。
當然,如果是小區內的噪音擾民,首先可以向物業公司反映,讓物業公司出面協調解決,因為《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中明確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污染行為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如果物業公司無法溝通協調,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明確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
警告後依然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是公安機關的法定職權。
二、噪音擾民打110有用嗎
噪音擾民打110有用嗎?這一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噪音擾民打110是有用的。
首先,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有權享受安靜舒適的生活環境,而且營造一個安靜舒適的生活環境也是我們公民的法律義務。
其次,110是通用的報警電話,其在大陸地區除負責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還接受群眾突遇的、個人無力解決的緊急危難求助等,而噪音擾民本就屬於治安處理範圍,所以在受到噪音干擾時,我們應當及時撥打110,請求解決。
當通過110齣警後仍不能解決的,我們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以進一步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三、噪音擾民幾點可以報警
上面已經說了,噪音擾民是可以報警的,噪音擾民幾點可以報警?根據《城市區域噪聲標準》可見,噪音擾民報警主要是根據噪音分貝大小進而來確定的,只要超過規定的分貝值,都是可以報警的。
所以,看噪音擾民是否達到報警條件,主要根據白天和夜晚噪音分貝規定值,進而來看下噪音是否達到報警級別。那麼白天和夜晚噪音分貝劃分值是多少呢?
根據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1993》《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來看,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如下:
1、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
2、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
3、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
4、工業區: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幹線道路、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幹線兩側區域: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
註:以上所指的夜間時間,是指晚上的22:00-次日凌晨的06:0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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