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讓我來辦吧」

2020-02-22     蚌埠檢察

【新昌縣檢察院】口述:王玲玲 整理:俞珂爾


  


  

  


  新昌:檢察官王玲玲和同事在看守所提審

  「玲姐,你剛分到了一個案子。」2月7日下午,我剛從小區卡點執勤回到院裡經過案件管理中心時,同事急匆匆地告訴我「來新活兒了」。

  回到辦公室,我打開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一看,今年受理的第一起提請審查逮捕案件,是個涉案7人、罪名5項的重大疑難複雜案件。部門主任提出要不要更換一個承辦人,因為從2月3日開始,我被指派到社區參與疫情防控,她擔心我忙不過來。我回絕了她的好意:「主任您放心,我會協調好時間,辦案和防控,我都會做好。」

  接下來的兩天周末,我把全部案卷材料看了一遍,發現7名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供述時都不認罪,屬於檢察機關應當訊問的情形,且不符合遠程視頻訊問的條件,這樣一來,我必須要去看守所面對面訊問所有犯罪嫌疑人。

  「疫情當前,這個時候去看守所提審,可能會有些冒險。但審查期限只有7天,時間不等人啊。」周一,我便與紹興市看守所、新昌縣看守所取得聯繫,講清楚緣由,填寫好出入縣的申請。周二一大早,我和同事趕往紹興市看守所,一路上因為要繞路、測量體溫,耗時比平時多了一倍。

  做好防護措施進入提審室進行訊問時,犯罪嫌疑人對公安機關認定的事實和罪名都提出了異議,案件的錯綜複雜,需要我打起十二分精神仔細訊問和審查。

  吃完午飯,我們又馬不停蹄地從紹興市看守所趕往新昌縣看守所,依然是消毒、口罩,以及隔著鐵欄杆面對面地訊問,連續兩天下午,我們提審完了關押在新昌縣看守所的其餘6名嫌疑人。

  2月14日上午,在分管領導召集下,我們召開了檢察官視頻聯席會議,討論依舊熱火朝天,絲毫沒有受到視頻條件的限制。隨著討論的深入,案件審查意見也逐漸清晰明朗。當天下午,我對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對其餘6名犯罪嫌疑人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作出不批捕決定,並列出了8個方面的不捕理由說明。案子暫時告一段落,我又馬上去了小區,繼續著疫情防控工作。

  說來也巧,2月17日,我又分到一個詐騙案。翻閱筆錄發現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中有2人不認罪,主任擔憂地問:「能忙得過來嗎?一邊要參與社區疫情防控,一邊還要擠時間辦案。」我笑著說:「沒事,疫情防控期間的面對面訊問,現在數我的經驗最豐富了,還是讓我來辦吧!」

  (口述:王玲玲 整理:俞珂爾)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FdhCbXAB3uTiws8KT6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