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滋事,拘!

2019-11-01     濰坊檢察

來源:濰坊公安

10月28日,坊子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酒後滋事違法人員。



10月27日23時40分許,坊子公安分局接到報警稱,坊城街道東王村建築工地有一名醉酒的陌生人,將工地的鐵門和圍欄破壞,拒不離開。接到110指令,恆安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處置。

民警到達場後,發現該工地北側鐵門和圍欄被破壞,一醉酒男子仍無理取鬧。報警人劉某某介紹,該男子來到該工地,對鐵門和圍欄進行破壞,工地管理人員與其理論,該拒不承認錯誤,也不離開。面對出警民警,醉酒男子堅稱自己破壞鐵門和圍欄的行為不違法,並對執法拒不配合,辱罵、推搡警務人員,處警人員將其強行帶離現場。通過詢問得知,該男子名為解某某,酒後誤入東王建築工地,因地形不熟,找不到出口,強行破壞工地的北門和護欄欲離開,被管理人員發現,該拒不認錯,也不離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解某某的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和故意損毀財物,公安機關依法將其行政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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