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檢察:防疫辦案「兩不誤」,捍衛英烈榮光

2020-03-24     山西政法

3月17日,沁源縣人民檢察院民行幹警在對全縣42處烈士紀念碑(亭)跟進監督「回頭看」時,發現沁河鎮學孟村英烈紀念碑(亭)管理保護不善,致使紀念碑斷裂,坍塌在地,有損抗日烈士的榮譽與尊嚴。

雖然在疫情期間,但沁源縣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幹警全面落實院黨組關於堅持防疫辦案「兩不誤」,同步抓細抓實疫情防控和日常檢察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做好自身防護的同時,始終堅持辦案不放鬆,充分運用多種方式拓展案件線索來源,抓好現有案件辦理,積極履行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等法律規定,沁源縣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英烈紀念設施等負有監督管理保護職責。沁源縣檢察院將該線索及時立案審查,並請示長治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後,向石家莊軍事檢察院彙報案情。

3月20日,該院分管領導帶領民行幹警,前往石家莊軍事檢察院,召開了案件分析會,會上,案件承辦檢察官彙報了案件辦理情況,雙方就案件辦理,工作舉措等情況進行了交流研討,形成共識。


會後,該院聯合石家莊軍事檢察院依法向沁源縣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該局全面履行法定監管職責,對被破壞的英烈設施進行修復,督促其對全縣英烈紀念設施保護管理開展集中排查,摸清底數,採取集中整治、健全機制、強化保障、加大宣傳等有效措施,迅速改善全縣英烈紀念設施現狀。

該案的辦理不僅是軍地檢察機關深化協作的積極成果,也是開展英烈保護工作的有力舉措,軍地聯動,保護英烈,更好的弘揚了革命老區精神,傳承了紅色基因,發揮了愛國主義教育作用,引領全縣人民形成了崇尚革命英雄,愛護紅色文物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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