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風險防範意識 提高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2020-03-26     中國社會科學網

  面對這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國在全國範圍內採取了有效措施,啟動了一級疫情響應方案,顯示出強大的動員、組織、應對特殊事件的能力。通過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國的社會風險治理能力得到了考驗與歷練,也反映出一些值得認真思考的問題。

  社會變遷的加速與全球化的發展、社會矛盾與風險的聚集和釋放,帶來了發展的複雜性與不確定性。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關係處在長期的調整和動盪中,人的活動及其結果對於自然和社會的影響更難以預測。世界性變革所帶來的利益格局劇烈變化也使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風險不斷加劇。保持高度的風險意識,防範可能的危機,是政府對人民高度負責的前提。與此同時,社會風險治理體系建構是一個複雜工程,其建構原則是化繁為簡,最大限度減少決策層次和決策鏈條,使基層行政負責人能夠並敢於承擔責任。在大的戰略、決策和預案已經準備好的前提下,建立一套基層主管處理突發性事件的自主響應機制,就可以在生命與時間的賽跑中贏得先機。而多層次、多環節、多鏈條、多主體的風險決策機制會產生互相掣肘和推諉責任的結果。



  未雨綢繆,社會風險治理要義在於防患於未然。這就要求我們的決策者具有前瞻性和長遠性的眼光,而不是只著眼於突發性、應激性的思維模式。因為風險的產生、發展是有規律的,是一個不斷積累的過程,任何重大的風險與災難都有跡可循。古人說,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就是這個道理。在2003年我們戰勝了「非典」疫情之後,人民對於病毒與野生動物的關係已經有了切身感受與初步認識,但是我們並未充分意識到病毒還會發生變異,傳播途徑可能多向化。在這方面,我們應意識到,一次成功的疫情防控不意味著一勞永逸。與之相反,我們應織密防範之網,遵循客觀規律,對那些尚未認識其規律的風險保持高度警惕,並積極探索風險形成的機制與規律,從而最大限度化危為機。

  社會風險治理主體的責任約束是權責明晰。社會風險治理是一個體系化構成、社會化防範的系統工程。社會風險治理涉及多個部門與多個社會主體,組織架構複雜,責任主體交叉重疊,在以往的治理過程中,常常出現責任主體虛化,在危機面前群眾不知責任主體的情況。其結果往往造成客觀上政府整體承擔無限責任,政府社會信用無謂耗損。因此,要提高風險治理的效率,就要釐清責任主體與主體責任。改革開放的成功經驗之一就是在法律、行政、市場等方面明確主體與主體責任,責任分離,但又相互制約。社會風險治理與其他治理一樣,通過法律而不是道德來明確主體的責任,不同社會主體才願意並敢於承擔責任。首要考慮的問題是誰敢承擔責任,預判其後果,然後考慮風險與災難給國家、人民、社會帶來什麼傷害。如何明晰應對社會風險的主體責任也是行政立法的重要內容,明確了主體責任,相應的社會主體才知自身責任是什麼。

  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全國自上而下的分責工作就有序展開。中央統一領導,各地主動協調,最終落實到區、縣、村,以及社區、樓宇,從而有效控制了疫情的擴散。在這次社會風險的治理中,道德與法律同時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相關疫情物資短缺的情況下,全國各省都向武漢伸出援助之手,口罩、防護服、糧食等重要物資源源不斷地運往重災區。同時,相應法律也在不斷完善,如「非典」時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台的《關於醫用一次性防護服等產品分類問題的通知》,以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2020年第1號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等,都在法律層面規範了面對重大疫情災害時單位與個人的責任與義務。

  風險防範要以科學為先導。從某種意義上說,科學進步是人類認識與化解各類風險的重要條件,依靠科學的發展,我們不斷加深對於宏觀世界和微觀世界的認識。人類過去對許多自然現象與人類疾病缺乏科學的認知。隨著科學的發展,我們對人自身、自然和社會的認識產生了深刻變革,那些之前尚未得到科學解釋的現象,隨著科學的進步得到了更好的解釋。科學的理念與方法在防範風險與減少災害過程中的作用日漸重要。例如,那些涉及非常專業的領域,其風險防範與評估須尊重專家意見,充分發揮國內外專家在風險評估、風險決策、風險處置等方面的作用,使決策更精準、更科學。以此為鑑,我們還要考慮在城市化聚集中,人口密集的大城市、超大城市在可能遇到的諸如地震或疫情等情況下,怎樣化解危機,如何將個體與群體的風險防範教育落實到教育的每一個階段與日常生活之中。

  面對社會風險,媒體要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媒體作為傳遞社會信息的渠道與平台,有異於其他社會責任主體的獨特社會責任。媒體的責任在於及時、迅速地告知社會公眾生命與財產可能遭受的損害和程度等真實信息。然而在實際情況中,媒體如何能及時準確發布重大風險信息,是優化治理能力需要考慮的關注點。換言之,如何釐清公共管理部門與媒體在信息發布方面的行政與社會邊界,以及及時發布有利於風險的控制與化解的社會風險信息,亦是我們面臨的重大課題之一。

  總之,一系列事實告訴我們,風險的防範與治理是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只有充分增強風險意識,未雨綢繆,研究並掌握社會不同領域的風險特點與規律,才能將其化解於無形之中。 

  (作者單位:西安交通大學新聞與新媒體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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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UMNFXEBnkjnB-0z5_D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