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證執法!信陽公布這些單位具有行政執法資格

2019-12-16     民生信陽

信陽市人民政府

關於確認市直機關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

公 告

《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實行行政執法主體公告制度。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由本級人民政府依法確認,並向社會公告。」依據該規定,結合我市機構改革實際,政府依法審查,確認以下市直機關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可以依法獨立行使行政執法職權。

信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信陽市教育體育局

信陽市科學技術局

信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信陽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信陽市公安局

信陽市民政局

信陽市司法局

信陽市財政局

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信陽市生態環境局

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信陽市城市管理局(信陽市城市綜合執法局)

信陽市交通運輸局

信陽市水利局

信陽市農業農村局

信陽市商務局

信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信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信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信陽市應急管理局

信陽市審計局

信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信陽市統計局

信陽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信陽市醫療保障局

信陽市林業和茶產業局

信陽市金融工作局

信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信陽市殘疾人聯合會

信陽市密碼管理局、信陽市國家保密局、信陽市檔案局、信陽市新聞出版局、信陽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行使「三定」規定的行政管理職能時,依法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

信陽市生態環境局所轄各分局,履行縣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職責,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

信陽市公安局所轄各分局、派出所,依法行使治安管理行政執法權,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

信陽市南灣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和信陽市雞公山管理區管理委員會依據《風景名勝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法律法規文件授權,在南灣湖風景區和雞公山風景區行使景區管理機構職權,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

實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執法機關,其主體資格的確認和公布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確認並公告,市政府不再公布。

公告各行政執法機關要嚴格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履行執法職責,切實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凡越權行政,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持《人民警察證》執法外,各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執法需依法取得《河南省行政執法證》或其他法定執法證件,亮證執法。

信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

來源:信陽市人民政府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Apm2DG8BMH2_cNUgX9I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