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威市公安局通過縝密偵查,經偵、特警、東山派出所等警種協同作戰,成功破獲一起特大非法經營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人,收繳煙葉153140公斤、煙絲20042公斤、設備10台,搗毀非法窩點3個,涉案金額達800餘萬元。
2018年10月,宣威市公安局在工作中獲悉,有一夥外地人從宣威購買烤煙煙葉,到外地加工成煙絲後銷售。宣威市公安局緊盯案件線索不放,經初查核實後立即從經偵、特警、東山派出所等部門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工作專班,全力開展案件偵辦。專班民警通過調查走訪、蹲點守候等多種偵查措施,一舉將涉嫌非法經營的犯罪嫌疑人黃某章、陳某仙、尹某聰、陳某寶抓獲。
經查,黃某章、陳某仙夫婦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經營經許可情況下,於2018年10月在羅平縣阿崗鎮租用土地及房屋,購買煙葉切絲機、炒鍋等設備,僱傭工人從事煙葉非法加工,並以每公斤收取加工費2元的價格,為犯罪嫌疑人尹某聰非法加工煙絲18噸;犯罪嫌疑人尹某聰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經營許可情況下,從附近煙農處大量收購初烤煙葉,送往犯罪嫌疑人黃某章、陳某仙夫婦經營的非法加工點製作成煙絲,通過倒賣煙絲及煙葉獲取非法利益。2019年1月11日,專班民警及宣威市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在馬龍區通泉鎮大海哨村尹某聰住所處當場查獲煙包、煙片及散煙共計141043公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章、陳某仙、尹某聰、陳某寶因涉嫌非法經營已移送審查起訴。
警方提示:
我國實行煙草專賣管理制度,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任何個人、單位經營煙草製品必需取得煙草專賣許可,未經許可私自經營煙草製品構成違法甚至觸犯刑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7號規定,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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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思想政治工作室、經偵大隊、東山派出所
編輯:王 媛
審核:呂林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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