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山老宅徹夜亮燈,調查後牽出大案,被捕交代:不騙中國人

2022-06-21   歷史戰爭

原標題:2021年深山老宅徹夜亮燈,調查後牽出大案,被捕交代:不騙中國人

2021年11月初的一天清晨,湖北省恩施市屯堡派出所的民警畢某起了個早,他是下轄馬者村的駐村民警。前段時間村裡的張家夫妻吵架吵得死去活來,雖然最後他幫著調解了,但心裡一直放心不下。這天打算再去村裡看看,鎮里離馬者村十多公里,剛從屯渝主公路下小路時。碰上了老熟人李某,兩人不由停下來聊上幾句,問一問附近情況。

說到附近的情況,打牌賭博的倒是不多,不過老李想起一件怪事。山腳下有一戶人家總是徹夜亮著燈,好幾天了,大半夜的還看見有人進出。一般來說山裡的人都睡得早,就算睡得不早也會心疼電費,不可能一個晚上都開著燈。畢某一聽就感覺有些問題,當晚十一點多叫上村綜治專干譚某一同去查看,果然還沒走近就遠遠看到一戶人家燈火通明。

這是一棟兩層獨戶樓房,三面臨山,大門緊閉。二樓的窗簾還拉著,顯得十分神秘,畢某與譚某悄悄靠近後就聽到裡面鍵盤聲不斷。兩人意識到,這很可能是某個電信詐騙團伙的據點,當即返回所里上報了情況。11月5日晚上,派出所出動二十餘名警察,對該房子進行了圍堵抓捕。成功抓獲十二名犯罪嫌疑人,歸案後,他們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這夥人確實在詐騙,只是詐騙的對象不是中國人,而是外國人。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大部分嫌疑人並不懂英語,意圖通過翻譯軟體來騙外國人。落網的時候,才幹沒多久,加上騙術拙劣一單沒成。主犯文皓(化名)是土生土長的恩施人,九零後,一心想走發財路。卻走錯了道,文皓因為高中後就沒再讀書,文化程度不高。

人又有些好高騖遠,一直沒有正當職業,一心想找個輕鬆賺大錢的方法。2021年的9月,文皓偶然在網絡聊天軟體中看見有人發布了一條廣告,說是搭建虛擬投資網站賺外國人的錢。也就是通過網戀方式,誘騙外國人在虛假網站用虛擬貨幣投資,誘騙成功後。招募人負責將虛擬貨幣提現,他抽取7%的手續費,剩餘的全給代理人。

這其實就是人們常說的殺豬盤,不同的是,這殺的豬是外國豬。給出的條件十分誘人,文皓一看就動了心,將其視作通向發財之路的階梯。興奮的將這件事告訴了朋友小向和小廖,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文皓本身就是個遊手好閒的混混。他的朋友自然也不是什麼好人,一拍即合,當即商議了加入計劃。

每人出資五千元,由文皓去商店購買二手電腦、手機,小向聯繫租房子的事。小廖則負責「招兵買馬」,為了不引人注意,他們特意將地點選在了偏僻的馬者村。一來是這家農戶常年在外,地處深山,房租比較便宜。二來他們覺得在深山裡不引人注意,卻絲毫沒想到大半夜的亮著燈不睡覺,在作息時間十分規律的深山其實反倒特別。

10月初,文皓將電腦搬進農戶屋裡,隨後小廖帶著小趙、小譚等9人加了進來。還找了個農婦為他們做飯,卻沒想到才「開張」不過月余,一個人都還沒騙到呢。因為他們徹夜亮燈的行為,引起了老李等村民的注意,老李又在聊天中把怪事告訴了駐村民警畢某。結果牽出他們這一詐騙團伙,文皓之所以不騙中國人,也是因為國內打擊電詐的力度很大。

法律意識淡薄的他以為,只要不騙中國人,那就沒事。然而事實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凡是我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內犯罪的,如果法律沒有特別規定,一律適用我國刑法。無論他們所詐騙的是哪國人,只要是在國內犯罪,那麼同樣適用刑法。主觀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適用欺騙方法,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

並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導致對方遭受財產損失,侵犯了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構成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給出的詐騙罪相關解釋,這兒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標準分別為: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文皓等人雖然沒騙到錢,連最低標準都沒達到,但有沒有騙到錢不影響詐騙罪的成立。

只要達到構成要件便可以詐騙罪處罰,只是他們這種行為屬於詐騙未遂,在量刑上會從輕或減輕處罰: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此案後續判處結果並未公布,不過相信他們會得到應有的懲罰,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之財,就算是拿了,也不會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