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雄市委十三屆九次全會召開 主動融入和服務大灣區建設 爭當全省蘇區縣域高質量發展排頭兵

2019-09-28     南雄發布

9月27日,中國共產黨南雄市第十三屆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召開。全會的主要任務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要論述和對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省委十二屆七次全會精神、省委書記李希在南雄調研時的講話精神,以及韶關市委十二屆十次全會精神,認真分析我市融入和服務大灣區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部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融入和服務大灣區建設工作。市委常委會主持會議。市委書記王碧安代表市委常委會作報告並作總結講話,林小龍、陳玉英、何人平等市四套班子領導出席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南雄市第十三屆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決議(草案)》。

全會指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國家戰略。省委十二屆七次全會專題研究部署我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工作,還在發揮自身優勢、找准對接途徑、利用灣區資源、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贏脫貧攻堅戰等方面對北部生態發展區提出了具體要求。韶關市委十二屆十次全會認真分析韶關市融入和服務大灣區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立足以生態為特色優勢融入大灣區建設,建設生態綠色發展高地的定位,提出了全力築牢粵北生態屏障,創造條件堅定推進「廣韶同城」融合發展戰略。

全會強調,南雄要把握好三個重點。一是要緊扣北部生態發展區的定位,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把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貫穿到經濟社會建設的全過程、各方面。二是要突出融入和服務的主題,要主動融入,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上與大灣區互聯互通,在產業發展上與大灣區共建共融,在體制機制上與大灣區融合發展,在科技創新上與大灣區協同,在營商環境上與大灣區接軌。還要主動服務,根據「灣區所需」發揮「南雄所能」,找准抓手,把自身優勢產品和優質服務輸送到大灣區大市場中去。三是要發揮特色和優勢的作用,以生態為特色優勢融入大灣區建設,把姓氏文化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藉助老區蘇區振興發展的政策機遇,推動南雄振興發展。

全會強調,要找准主動融入和服務大灣區建設發力點,努力爭當全省蘇區縣域高質量發展排頭兵。一是加快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強化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持續抓好路域和揚塵專項整治,築牢粵港澳大灣區生態屏障。二是加快推進與外部聯絡的重大交通項目建設,打通內部交通「毛細血管」,推動與大灣區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三是深化與大灣區產業共建共融,努力打造大灣區產業轉移承接基地、優質農產品生產供應基地,用心用情服務企業發展。四是與大灣區同享共築人文精神,厚植紅色基因發展紅色旅遊,著力發展生態旅遊和鄉村旅遊,打造大灣區文化旅遊和休閒度假目的地。五是加快中心城區擴容提質,提升城市內涵,紮實開展鎮(街道)整治提升「139」行動,全力建設宜居宜業美麗南雄。六是積極創建省生態宜居美麗鄉村示範縣,大力發展富民興村特色產業,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動鄉村全面振興。七是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創建衛生強市,加強社會保障工作,著力改善民生福祉。八是推進民主法治建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打造和諧平安南雄。九是完善與大灣區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強化對口幫扶對接機制,深化科技創新合作,優化營商環境,務實擴大開放合作,力求在科技、金融、商務、信息、產業及公共服務等領域實現與大灣區融合發展。

全會要求,廣大黨員幹部要結合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一要抓牢用好發展新機遇,靜下心來學習、沉下心來鑽研、撲下身來實幹,把握當前難得的發展機遇;二要只爭朝夕擔負新使命,充滿信心、敢闖敢幹、格局高遠,攻堅克難,善作善成;三要以管用舉措落實新任務,深入調查研究、堅持常抓不懈、創造性抓落實;四要以務實作風塑造新形象,發揚鬥爭精神、推進自我革命、切實轉變作風、強化工作責任。

全會強調,要大力弘揚蘇區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把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隊伍鍛造得更加堅強有力。一是紮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把守初心、擔使命轉化為推動工作落實的實際行動。二是強化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鍛造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幹部隊伍。三是深入實施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推進基層黨組織規範化建設築牢戰鬥堡壘。四是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反腐,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全會號召,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以乘風破浪、耕海犁波的奮鬥姿態和「腳上有土、心中有譜」的務實作風,努力爭當全省蘇區縣域高質量發展排頭兵。

十三屆市委委員、候補委員出席會議。不是十三屆市委委員、候補委員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的領導同志,市人武部部長,市紀委副書記、常委,市監委副主任、委員,市委各巡察機構負責同志,市委辦、市政府辦班子成員,市人大辦主任,市政協辦主任,不是市委委員、候補委員的鎮黨委書記,各鎮(街道)鎮長(主任),市直副科以上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以及部分基層黨代表等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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