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泰安市新泰市教育和體育局發布《關於我市一學校聘用人員違規組織學生輔導被查處的情況通報》,稱一學校聘用人員亓某某違規組織學生輔導被查處,給予亓某某辭退處分,給予該校通報批評,對該校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
全文如下
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現將近期我市查處的違規補課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2024年7月11日,新泰市教育和體育局查實新泰市某鄉鎮小學自聘人員亓某某,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違規組織學生輔導。按照《新泰市教育和體育局關於做好2024年暑假期間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亓某某辭退處分。經鎮教育辦公室研究決定,給予該校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度各類先進單位評審資格;對該校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取消其當年度評優樹先資格。鎮人民政府依法取締該輔導班,並按照有關程序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
來源:「新泰市教育和體育局」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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