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房產證上可不能只寫你媳婦一個人的名字」「爸,你不懂」

2019-11-21   禾田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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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一位姑娘在知乎上留下這樣一個問題:

她與男朋友談戀愛快兩年了。男生從來沒有跟她談起過結婚的事情。她有些沉不住氣,借著男生家要買車一事,硬生生地與男生談起了結婚的事情。

因為在她看來,男生家要買車的話,那為什麼不買房呢?結婚是需要有新房的呀!房才是剛需呀。

但男生卻說,他家不想買房,因為他媽媽之前已經全款買了一套住房,如果結婚的話,是可以住進去的。

於是,她向男生提出了自己的條件:彩禮要十萬,房子在他們登記之後,要變更房主為男生和她的名字。而自己家條件一般,所以她家沒有陪嫁。

男生母親不同意。房子不能改名,但可以給簡單裝修;彩禮為五萬,由男生和她一起攢,婚紗照、三金由男生攢錢給她買;一年半後再結婚。

這個條件,她家裡不同意,姑娘也覺得委屈,但姑娘又很愛男生,感覺很困惑,想問問知友們,這個條件能答應嗎?

我也很好奇知友們會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去翻了翻答案。

看了答案之後,我鬆了一口氣,知友們的三觀都非常正。有一位知友的回答讓人忍俊不禁,他說:

「這年頭搶劫不叫搶劫,改叫結婚了。」

我們說,婚姻只有愛是不夠的,於是有人就打著婚姻的旗號大撈物質財富;我們說,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家人的事,於是家人們都舉起明晃晃的刀,硬逼親家把所有錢都掏出來,自己坐享其成;用婚姻斂財,靠婚姻扶貧。

婚姻到底是什麼呢?讓人困惑。

結婚這麼多年,我最大的一個感受:婚姻是兩個人不懈努力打造的幸福安樂窩。

我是大學畢業三年後結的婚,從工作開始攢錢,三年時間的積蓄根本買不起房子;老公情況跟我一樣。所以我們的婚房是一處簡單粉刷後的出租屋。

沒有房子、沒有彩禮、沒有車子,只有婆婆給我買的三金,真是三金:金戒指、金項鍊、金耳環,多一件都沒有。

兩人相互鼓勵著努力工作,四年後買下了單位的一處房改房,僅僅五十平方;結婚十年,才買了人生中第一套商品房。後來的生活就越過越好了。

說自己的故事,目的是想說,人不能總躺著,或者總寄希望於別人,哪怕父母也不行。自己的生活只能靠自己。

靠自己什麼?靠自己的眼光、靠自己的努力。

靠自己的眼光,發現人品好、有擔當、三觀一致的好男人與自己為伴;

靠自己的努力,不等不靠,好的生活由自己努力得來,哪怕婚姻之初由父母打下了物質基礎,但未來更好的生活,只能由兩人共同努力去創造,靠不上任何人、也不要靠任何人。

伴侶就是你的戰友、你的隊友,你們要想贏,就得同心、步調一致、不離不棄,否則所有的人生規劃又得重新從零開始。

說了這麼多,其實今天是想說一個很溫暖的故事。因為大家從平台上看多了拼算計、耍心機的婚戀故事,我們需要更多的正能量,來呼喚這個社會的真善美。

故事的講述人是讀者丁歡(化名),故事的主人公是她的哥哥和嫂子,姑且管他們叫丁生和丁嫂吧。丁生與丁嫂現在都已經進入不惑之年。

丁生與丁嫂是中學同學。當時兩人只是普通同學關係,最多是丁生暗中喜歡丁嫂,沒敢表白。

高中畢業之後,丁生南下打工,丁嫂繼續讀了中專,畢業之後家裡出現變故,聽說丁生在南方混得還不錯,就投奔老同學去了。他們的戀愛其實是在南方打工的日子裡開始的。

丁生非常愛丁嫂。丁歡說她哥哥對嫂子,那真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心怕飛了。但他的感情並不卑微,因為丁嫂懂。

正如廖一梅曾說的:遇到愛,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遇到懂得。

丁嫂很珍惜兩人之間的懂得。

其實,丁嫂是個苦命的人,生母在她上小學的時候因為車禍去世。父親一個人帶著她,直到她上了初中,才與一直關心照顧他們父女的女人結了婚,隨後生了她的妹妹。妹妹一歲時,父親也像村子裡的青壯年一樣,出外打工去了。

繼母是個善良的女人,把丁嫂當成自己的孩子,只是丁嫂自己心裡過不去,總是冷淡繼母和妹妹。

直到父親在工地上被預製板砸死,她才意識到,她對與自己有著相同血緣的妹妹有著一份責任,這才一點點接納了妹妹的母親、她的繼母。

沒有男人的家庭,繼母精神垮了,丁嫂成了頂樑柱。為了掙錢,她投奔丁生而去。

這樣的經歷,讓丁嫂很堅強也很獨立。兩個人在南方愛得如膠似漆。

後來丁生聽人說,去國外工作掙得多,就動員丁嫂和他一起通過勞務輸出,到國外去掙大錢,再辛苦一段時間,多掙點錢,回來把婚事給辦了。

但這時,繼母查出乳腺癌晚期。丁嫂從南方回到了家鄉,抱著妹妹哭了好久。

繼母的病像個無底洞,讓丁嫂一籌莫展。而丁歡母親開始勸說兒子與丁嫂分手,這家人的負擔會拖垮她的兒子。

丁生沒有動搖,而是選擇一個人出國打工,賺錢幫丁嫂繼母看病,幫丁嫂養家。

丁歡說,其實她父母並不是自私的人,都是因為心疼自己的孩子,而丁嫂繼母的病也不知要拖到什麼時候,才狠心出此下策。但看到兒子心意已決,便也不再勸說。

繼母不忍心一直拖累丁嫂和丁生,極力說服丁嫂放棄她,把丁生寄回的錢攢起來,辦一個漂漂亮亮的婚禮,讓她父親泉下安心。

丁嫂不肯,但繼母執意出院。第二年冬天繼母去世,妹妹才上初中。

在家鄉,工作不好找,也不掙錢,丁嫂有心再出去打工,又怕耽誤妹妹的學習,只能在家裡伺弄家裡幾畝田。

小姑娘學習特別好,丁嫂不忍讓妹妹輟學,只有拚命地勞動,什麼活都干。而丁生每年可以回國一次,他對丁嫂作出了承諾,他會承擔妹妹直到大學的費用,同時向丁嫂求婚。兩人約定一年後,等丁生回來就結婚。

在丁生與父親商量他們的婚事時,丁歡聽到了哥哥與父親的對話。

丁生說:「爸,我和她要結婚了。我只想告訴您和母親一聲,你們什麼都不用為我們準備。我在國外攢了些錢,準備給她買房。房子讓她自己去選,必要的時候,請爸爸給她一些參考意見,房子是給她買的,所以寫她一人的名字就好了。」

丁歡父親說:「這怎麼可以?只寫她一個人名字,萬一——你不是什麼都沒有了嗎?這幾年你辛辛苦苦為了她家,做得已經夠多了。」

丁生說:「她不是這樣的人。您反對也沒有用,這幾年她為我犧牲也很多,我們的同學結婚的結婚,生孩子的生孩子,她也一直在等我。我認定她,也相信她。我自己掙錢給媳婦買房,理所當然。」

丁嫂按丁生的吩咐,在鎮上買了房,在丁生父親的協助下,把房子簡單裝修好,也布置好,就等丁生回國了。

一年後,丁生終於回來了,兩人舉辦了婚禮。婚後用剩餘的錢在鎮上開了個小飯店,過著安穩幸福的生活。

而丁生對妹妹的承諾也一直履行到妹妹結婚前。

丁嫂妹妹非常懂事,本來學習就很好,在經歷了家庭變故之後,學習更加努力,後來考上了北京一所很好的大學,成了一名律師。她對姐姐姐夫還有丁歡一家,充滿了感激,對兩家每一個人都特別好,即使在北京工作,她幾乎每年春節都要回到家鄉看望姐姐和丁歡一家人。

愛,是什麼?是保護、是奉獻、是付出;

婚姻,又是什麼?是承諾、是責任、是擔當。

這個故事中幾乎每個人都在為愛付出,不計回報。

它沒有利益的博弈、沒有充滿心機的算計和計較,在物質的現實中,它只有暖暖的愛意。

這樣的婚姻比較於,為了彩禮、為了陪嫁、為了能在婚姻中多撈幾個錢而斤斤計較、爾虞我詐,更是讓人嚮往。

婚姻,讓兩個成年人在愛的基礎上,共同生活並分享著生活。雖然每個人對幸福的婚姻都有著自己的定義,但無論如何定義,只要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還有一點,就是要足夠愛對方,這樣的婚姻才會是幸福的

文 | 禾田飛歌
圖 |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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