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微博@加多寶涼茶
7月10日
@加多寶涼茶發布
「關於與廣藥商標糾紛案
一審判決的聲明」
聲明稱,2023年7月10日,加多寶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商標權糾紛案的一審判決。該一審判決認定六家加多寶公司共同侵權, 判決六家加多寶公司賠償3.17億元。加多寶對此判決結果表示遺憾,並將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加多寶在聲明中表示,本次廣東省高院的重審判決與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精神是不相符的,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堅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此一審判決不會對加多寶產生任何影響。
自2014年廣藥集團發起商標侵權訴訟以來,此案件受到了國家司法機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廣東高院於2018年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加多寶賠償廣藥集團14.4億元,當事雙方均不服此判決並提起上訴。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8)最高法民終1215號民事裁定,認定廣藥集團提供的主要證據在「證據內容與證據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撤銷廣東高院(2014)粵高法民三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發回廣東高院重審,並要求「重新對涉案被訴侵權行為的性質及相關法律責任問題作出全面審查認定」。
此外,聲明還提到,加多寶不願因此次案件過多占用寶貴的公共輿論資源,懇請社會各界不要聽信、散播各種謠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8ea4fd7d17e2cac535b4392194c55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