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統一命題、學校志願可填9個…四川省2024年高職單招有這些變化!

2023-09-28     四川職教

原標題:全省統一命題、學校志願可填9個…四川省2024年高職單招有這些變化!

近日,四川省教育廳發布了《關於做好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對2024年四川省高職單招工作做出了明確。

根據《通知》我們看到

2024年高職單招工作與2023年政策相比

有了很多新的調整

具體有哪些新規定需要特別注意呢?

快來和職職一起了解吧!

五個「統一」 學生實現升學更公平

2024年高職單招更加強調實現統一報名、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統一錄取的原則,向學生提供多種選擇,讓學生更加公平享受優質教育資源,確保高職單招工作規範有序,進一步提升學校辦學質量和治理能力,促進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55%-70% 範圍縮小,招生更嚴格

2024年各院高校高職單招計劃與2023年略有不同,除了原則上不低於學校上年高職(專科)招生總計劃的55%以外,還增加了不超過學校上年高職(專科)招生總計劃70%的條款。

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計劃數與2023年一致,原則上應達到高職單招計劃數的50%以上。

回顧2023年高職單招招生規定:高職單招計劃屬普通高職(專料)計劃,納入學校2023年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各院校高職單招計劃原則上不低於學校2022年高職(專科)招生計劃總人數的55 %,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計劃原則上應達到本校單獨招生計劃人數的50%以上。

全省統一命題 統一選擇,錄取更公平

2024年高職單招考試分為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綜合測試,實行全省統一命題。試卷及答題卡按招生對象分為針對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普高類」和針對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中職類」。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業技能綜合測試內容包括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職業技能綜合測試重點考查職業技術理論知識(文化藝術類考生參加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

回顧2023年高職單招招生規定:各院要切實做好高職單招命題、考試、評卷等環節工作,尤其要加強考生免試資格審核、試卷保密、考風考紀、考務管理等重點工作,相關工作要求參照普通高考考務規定執行。

開設遴選專門考點 嚴格把控考試環境,考試更加規範

2024年高職單招與2023年一樣在規定時間內,考生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s://www.sceea.cn)實行網上統一報名。

不同的是2024年規定學生報名時需自主選擇填報1個考點,再登陸考點指定網站,進行報名信息確認。考生將到所填報確認的考點參加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綜合測試。

回顧2023年高職單招招生規定: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準確填寫有關信息,填報高職單招學校志願。學校志願設置為1個,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填報並及時保存。

考點將設置在哪些高校?

按照「質量優先,嚴格規範,動態調整」原則,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遴選高等職業學校作為考點。

考點學校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立項省級及以上「雙高計劃」(含培育)建設單位;

2.國家數字校園試點學校;

3.近三年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十四五」職業教育國家規劃教材、職業教育國家在線精品課程、國家級職業教育專業教學資源庫、國家級職業教育示範性虛擬仿真實訓基地培育項目、省級產教融合示範項目、省級現代產業學院等成果之一的學校。

對近三年查實存在重大違規招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意識形態安全事件、重大違規就業行為、重大違規組織實習等問題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今後年度,根據以上情況,對考點學校進行動態調整。

對無考點學校的市(州),由相關市(州)招生考試機構代設考點,並代為組織開展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綜合測試。

全省統一閱卷,成績統一公布 更加公平、公正、公開

2024年高職單招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綜合測試答卷實行全省統一評閱,考生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

回顧2023年高職單招招生規定:各院校應遵循安全、公平、科學、規範的原則組織考試,認真制定高職單招工作方案(含組考方案),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可填報多所院校,多個專業 錄取更有把握

2024年高職單招規定學校志願設置為9個平行志願,每個學校志願內設6個專業志願及專業調配志願。

回顧2023年高職單招招生規定:學校志願設置為1個,專業志願及專業調配志願以各院校公布為準。

位次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 錄取機會更多

2024年高職單招將在省教育考試院組織下,對達到全省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成績最低要求的考生,根據其文化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的總分,按「位次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的辦法投檔,供學校審錄。

回顧2023年高職單招招生規定:各招生院校根據考生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綜合測試原始總分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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