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 劉治穎 12月5日,上海鴻輝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輝光通)發布關於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交所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之回復。
根據申請文件,鴻輝光通自2015年掛牌以來,多次啟動上市輔導且頻繁變更輔導機構,分別為2016年7月公告首發上市輔導備案,輔導機構為九州證券,2017年10月向證監會報送首發上市申請文件,2018年4月終止並撤回該次申請;2019年1月公告上市輔導備案,輔導機構為平安證券,2020年3月公告輔導事項變更為精選層掛牌,2020年6月公告終止輔導;2020年11月公告科創板上市輔導備案,輔導機構為華泰聯合證券,2021年2月輔導機構變更為中天國富;2022年1月公告上市輔導板塊由科創板變更為北交所,2022年7月公告輔導機構變更為首創證券。
鴻輝光通在2020年-2023年期間3次變更持續督導主辦券商,分別為2020年3月從中山證券變更為平安證券,2021年4月從平安證券變更為中天國富證券,2022年8月從中天國富證券變更為首創證券。
報告期內鴻輝光通財務負責人發生2次變更,分別為2020年12月葉剛辭職,財務負責人變更為嚴偉;2022年12月嚴偉辭職,財務負責人變更為王義俊。
對此,北交所要求鴻輝光通詳細說明近年頻繁更換輔導機構、主辦券商、財務負責人的原因,是否反映公司在滿足發行上市條件方面存在較大風險,如有,說明涉及哪些方面及事項。
鴻輝光通稱,發行人出於自身選擇不同的上市板塊需要、基於對券商團隊的認可和便於持續督導的實際情況並經慎重考慮後決定變更輔導機構和主辦券商,歷次更換輔導機構和主辦券商具有合理性;發行人財務負責人因個人發展規劃或照顧家庭需要而辭去職務具有合理性。
鴻輝光通還表示,公司根據資本市場的發展變化以及不同板塊的最新要求,結合公司自身特點選擇不同板塊進行申報。就保薦機構盡職調查後所發現的股權代持、體外個人卡、關鍵自然人資金流水、研發能力及研發費用核算,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等不規範行為及財務內控有效性等問題,發行人在保薦機構的輔導下積極進行整改規範。通過整改規範後,發行人滿足發行上市條件。
據樂居財經《預審IPO》查閱,鴻輝光通是一家專注於光通信產業的高新技術企業,專業從事光通信材料及光通信器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光通信材料產品主要包括光纖光纜填充膏、光纖二次被覆材料;光通信器件產品主要包括PLC組件、PLC光分路器、PLC光分路器晶圓及晶片、濾光片和其他光通信器件等。
業績方面,鴻輝光通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分別為5.43億元、7.96億元、9.44億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3692.90萬元、5783.46萬元和5706.4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