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為減輕市場主體負擔,近日,省財政廳積極謀劃研究,會同相關部門提請省政府印發了《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性減免有關事項的通知》,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我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性減免政策。
此次出台的減免政策,綜合考慮了我省經濟社會秩序加速恢復和企業復工復產新情況、新形勢,堅持突出重點、精準施策、持續用力,通過實施階段性、有針對性的減稅政策,加大對一些行業復工復產的支持力度,對沖疫情影響,幫助市場主體渡過難關。
《通知》提出,自2020年2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我省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行業納稅人,暫免徵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自2020年2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徵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在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積極響應政府號召主動執行免租政策的納稅人,根據業主與租戶達成的免租期限,相應免徵相同期限內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我省還簡化納稅人享受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程序,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明確納稅人符合減免條件但已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由稅務部門辦理退稅,確保納稅人應享盡享。通過這些政策,我省將進一步緩解疫情對市場主體的影響,助力市場主體加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鞏固復工復產持續向好形勢,增強市場主體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