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鄉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安鄉縣水利局工會主席彭逢予違規吃喝問題。
2021年12月中上旬,縣水利局工會主席彭逢予個人安排退休同事陳某等9人在周記鄉巴佬柴火飯莊聚餐,午餐和晚餐共計消費900餘元,消費均採取掛帳方式未結付。
同年12月下旬,彭逢予個人安排原同事張某等7人在周記鄉巴佬柴火飯莊聚餐,晚餐共計消費400餘元,採取掛帳方式未結付。
2022年2月,彭逢予利用職務便利,將本應由個人支付的上述兩筆消費合計1379元,以「工會會員活動生活費」的名義在單位報銷,後將1379元支付給飯莊。
2023年4月,彭逢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安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幹部孫建國、邱東升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21年3月,時任縣藥品稽查大隊隊長邱東升、副隊長孫建國在辦理某藥業公司行政違法案件時,該公司駐長沙辦事處負責人王某向邱東升、孫建國寄送總價值約2.6萬元的8條和天下香煙和2件茅台酒。同年4月,邱東升、孫建國將所得煙酒平分。
2023年4月21日,邱東升、孫建國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並退還2.6萬元違紀所得。2023年9月,邱東升、孫建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安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副主任謝鵬、縣總工會二級主任科員張健、黃山頭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資源保護科科長黃賽輝工作日打牌問題。
2023年3月9日,縣紀委監委聯合縣公安局監督檢查發現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副主任謝鵬、縣總工會二級主任科員張健、黃山頭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資源保護科科長黃賽輝工作時間在某商行打牌。2023年3月,謝鵬、張健、黃賽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安鄉縣農經站幹部汪躍坤醉酒駕車問題。
2022年10月,汪躍坤酒後無證駕駛套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安鄉縣深柳鎮潺陵路和文藝路交叉路口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經鑑定,其血液乙醇濃度為153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駕駛。2023年5月,因汪躍坤具有坦白、認罪認罰情節,縣人民檢察院出具不起訴決定書。
鑒於汪躍坤2020年8月因上班時間飲酒等問題受到處分後又故意違紀違法,2023年8月,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汪躍坤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由三級主任科員降為二級科員。
安鄉縣蘆管站原黨委書記、站長鄢丙松組織公款旅遊問題。
2021年7月,經鄢丙松安排,縣蘆管站以開展工會活動的名義違規組織站機關幹部職工及家屬共20餘人前往張家界武陵源景區遊玩兩天,期間產生的租車費、住宿費、餐飲費共計1.41萬元在其私設的「小金庫」中列支。鄢丙松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2023年2月,鄢丙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23年4月,鄢丙松因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並處罰金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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