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根本沒工資!」杭州網友敢怒不敢言

2020-03-19     杭州交通91.8

本文為杭州交通91.8原創稿件

記者:真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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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二月份的工資到底該怎麼發?」

昨晚,開吧吧友「牛牛352」在開吧杭幫俠板塊發帖求助:

今天《領先早高峰》節目中,吧友們紛紛留言,可謂「幾家歡喜幾家愁」。


「妥妥的全發!」



「哎!只發了一部分!」


"根本不發工資!敢怒不敢言!」


疫情期間工資究竟該怎麼發?

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及時到崗、公司現金流不足發不出工資、員工被隔離不能工作等問題屢次出現。按照規定,我們到底能拿到多少工資呢?

此前在杭州市新聞辦舉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五次新聞發布會上,市人力社保局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劉志勇對疫情期間工資待遇發放的相關政策作了介紹。

復工後仍有職工因疫情無法返崗,工資怎麼算?

「對於復工後,受疫情防控限制無法返崗的這部分職工,企業應當先與其協商優先使用各類休假。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可以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劉志勇介紹說。

據悉,具體停工、停產工資支付規定為: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生活費。其中,我市主城區及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和錢塘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2010元,臨安區為每月1800元,建德市、桐廬縣、淳安縣為每月1660元。

公司現金流嚴重不足,發不出工資怎麼辦?

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如何在穩定就業的同時,適度減輕其資金周轉壓力?據劉志勇介紹,這類企業應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於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企業,應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以減輕其資金周轉壓力。

員工被隔離不能工作,還能拿到薪酬嗎?

疫情期間,在支持企業渡過難關的同時,也應當充分保障職工工資待遇權益。

據劉志勇介紹,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企業也應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而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劉志勇表示,疫情期間,涉及用人單位違法用工行為,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門12345電話投訴諮詢,也可以通過「杭州人力社保」微信公眾號辦事大廳「無欠薪杭州」專欄進行反映。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7TTk8XABnkjnB-0z1jO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