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洛報融媒記者從市工信局獲悉,我市近日針對城市建成區內工業企業搬遷改造出台系列政策,從退出補貼、稅費優惠、產業扶持等方面給予專項支持,將於2023年年底前,分類完成城市建成區內鑄造、耐火材料、化工等行業工業企業的退城入園、轉型轉產或關閉退出任務,進一步促進城市工業和城市環境協調發展,加快洛陽副中心城市建設。
專項政策適用範圍
主要包括我市城市建成區內(澗西區、西工區、老城區、瀍河區、洛龍區、高新區、伊濱經開區行政區域)的鑄造、耐火材料、化工、平板玻璃、煤炭、有色冶煉、磚瓦窯等行業實施退城入園、轉型轉產或關閉退出的工業企業和其他政策性搬遷工業企業。
非煤工業領域企業
退出補貼方面——
在2019年至2023年期間完成退城入園、轉型轉產或關閉退出的企業,市財政將以其2016年至2018年年均營業收入為基數給予退出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稅費優惠方面——
針對年區級納稅額100萬元以上的退城入園企業,遷出區可在企業在遷入區辦理完成工商註冊和納稅登記且建成投產的下一年度起,按照相關比例得到為期3年的補償;退城入園企業可按照國家規定在繳納搬遷補償收入所得稅時享受優惠,企業退城入園過程中涉及市政府權限範圍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依法予以減免。
產業支持方面——
實施「三大改造」的退城入園、轉型轉產企業在符合規定前提下可得到最高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實施「機器換人」示範項目的,可得到不超過500萬元補助;退城入園、轉型轉產企業承擔國家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的,單個項目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土地政策支持方面——
退城入園、關閉退出企業騰退的無權屬糾紛的國有建設用地由市政府統一收儲後,根據我市國土空間規劃,可出讓部分可依法進行公開出讓;市政府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企業實施搬遷改造項目;由退城入園、關閉退出企業自行處置的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和轉讓條件的前提下,允許土地使用權人分割轉讓土地使用權。
用地保障支持方面——
對規劃用途暫時無法調整、距離城區較遠且現階段各項配套設施尚不完善的區域,企業可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性質使用土地,通過「騰籠換鳥」發展文化創意、科技研發、生產性服務業及「四新經濟」。
手續辦理支持方面——
建立退城入園項目綠色審批通道,加快承接園區、項目建設各項手續辦理。
城市建成區內關閉退出的煤礦企業
市、區財政將分別給予100萬元、150萬元的退出獎補。符合條件的相關企業還可按照文件要求享受採礦權價款退還政策。
此外,我市還將符合條件的退城入園、搬遷改造項目納入省、市重點項目管理,統籌利用國家、省、市產業轉型升級各項獎補政策,同時支持企業申報國家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省先進位造業專項和市技術改造、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專項等資金。
(洛報融媒 記者 陳曦 通訊員 賈蒙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