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個廈門人
第037期
她是胡學書
一個為城市潔凈,熱誠服務的廈門人
廈門發布最新通告
5月1日起
5月1日12時起
我市將進入伏季休漁期
via:網絡
廈門市海洋發展局
關於實施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
休漁時間
據介紹,今年我市海域伏季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伏季休漁漁船共726艘,其中捕撈輔助船8艘。
伏休作業類型為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
伏季休漁有何要求
今年我市伏季休漁繼續執行「最嚴格的伏休制度」和「最嚴格的伏休管理」。
所有休漁漁船原則上,應回漁船船籍港所在地的港口、碼頭停泊。休漁期間不得擅自離港或改變停泊地點。
伏休期間
禁止收購、銷售、運輸
非法捕撈的冰鮮雜魚
違反禁漁期規定進行捕撈的,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
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施時間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廈門市海洋發展局關於實施2022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廈海〔2022〕31號)同時廢止。
休漁期內市民是否
可以進行娛樂性垂釣?
市海洋發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休漁期內不禁止娛樂性垂釣,但市民需形成正確、健康、文明的休閒垂釣觀念,不從事帶有捕撈性的垂釣活動以及違法違規行為。
實施海洋伏季休漁制度是有效降低海洋捕撈強度、保護水生生物多樣性和水域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是促進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滿足沿海捕撈漁民生計需要和實現漁區社會穩定的重要制度保障。
多次調整
廈門市自1999年實施伏季休漁制度以來,到今年已是第25個年頭。25年期間國家對海洋伏季休漁制度進行了數次調整。
2021年伏季休漁制度對休漁時間進行調整:我市休漁時間統一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舉報電話
廈門市海洋發展局
2023年4月17日
調整更利於漁業資源的保護和恢復
利於漁業生態的改善
利於漁民的長遠利益
利於促進漁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同時,福建省也發布休漁通告
近日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發布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關於調整
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
通告明確
5月1日12時
福建省海洋伏季休漁開始
詳情請看——
保護生態
人人有責
望周知
▍整合來源: 廈門市海洋發展局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以及網絡,編輯:陳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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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支持:瞿燕飛律師/王欣律師 福建天衡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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