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報村評」!煙台救助金申領總共分五步
膠東在線12月6日訊(記者 賈楚航 李剛 劉雯)災害救助資金髮放關係到受災群眾的切身利益。12月6日,煙台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煙台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髮放工作制度制度(修訂版)》解讀新聞發布會,並對群眾關心的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的對象具體如何確定、如何發放等問題,做出回應。
發布會上,煙台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邢汝膨表示,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是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發放程序分為5步:
首先,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
其次,按照不低於省級指導標準的要求,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自然災害救助款物總量、受災人員困難程度、需救助總人數等因素,出台具體救助實施方案,明確救助標準。
然後,縣級應急管理部門以戶為單位建立救助對象台帳,並通過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填報建檔,並及時跟蹤記錄救災款物發放情況。
接著進行公開公示,自然災害救助款物發放前在自然村政務公開欄內顯要位置公示5天。
最後,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將救助資金直接發放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