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作為民間一種融資的行為,本來是一件好事,這是彌補我國金融體系的空白,對我國並不完善的金融體系的一個補充。這些年來,因為借貸市場不夠規範,會導致很多人把高利貸和民間借貸劃等號,有兩個人的對話,A問B,你正在做什麼工作,我在小額貸款公司工作,B說:哎呀,原來你是放高利貸的。這僅是少數人,深受其害後,將民間借貸妖魔化,其實,對民法常識貸款的某些方面稍微有點了解,可以完全避免。
在實踐中的大量案件中,我們經常看到,貸款人由於缺乏法律知識和法律文書籤署不規範,在證據上存在瑕疵,所以存在偽造證據,或者乾脆對債務人施以暴力,最終涉嫌犯罪;而債務人,也往往缺乏識別法律風險的能力,對法律上簽署的法律文件不清楚。由於法律原因,他無力還債,走上了老賴的路。
這是我們在借貸時應該注意的。債權人可以避免民事損失或犯罪嫌疑。債務人可以有效地查明合同條款中是否存在陷阱,從而避免損失。
借貸主體
出借人(債權人):作為債權人的第一利息問題是主體問題,即誰借了錢,錢借給誰,因為它決定了你將來是否有資格向債務人要求償還債務,所以必須要重視起來它,在實踐中,向借款人以外的人轉移資金的情況經常發生,導致借款人在訴訟過程中否認實際貸款,因此在出借的時候,最好將所借款項以借款人的名義將轉到借款者名下,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如果你需要轉移到別人的卡中,你也應該在借款憑證上予以明確標明,以防止被對方利用。
借款人(債務人):如果你是債務人,當你處於弱勢地位借款,一般會很被動往往是簽什麼都不是由你決定的。如果你是為了防止被非法催收,選擇一個更正式的貸款公司,但在簽訂合同時,貸款人一欄是空白的,那麼你就要小心了,如果別人來填補空白成其他人的名字,你的債權人可能會改變,到時可能來一個與你毫不相干的人來向你催債。雖然債務人貸款債務人是被動的,但你也應該了解自己的簽名文件的法律後果。
借款金額
金額方面不必多說,你們也都知道這件事的重要性。
出借人(債權人):這部分建議借款人應親自書寫並按上手印,這裡所說的金額是貸款的本金,你在這裡填寫的金額,它最終與貸款的實際金額相聯繫,與實際轉讓金額不符,會被法院認定砍頭息,最終法院將確定你的借款本金與實際轉款金額。
借款人(債務人):關於貸款合同的書寫,一定要把借款金額寫在借據上,不要只簽名,借款本金處空白,有邪念的債權人會向你重複索要借款的。
借款利息
貸款人(債權人):利息收入是債權人的最終目標,交易者尋求利益最大化無可厚非,但近年來,高利貸逐年增加,再加上套路的貸款,暴力催收行為,它已經嚴重影響了我國民間借貸市場,國家已出台了很多打擊套路貸,治理借貸市場措施,因此在24%的利息或更低是最安全的區域,它可以不是最大的36%超過。如果超過36%,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慾望,你可能會不小心觸碰了法律的紅線。
借款人(債務人):對債務人來說,誠信是第一位的,如果你同意貸款利息的標準,應該遵守合同的精神。當借款到期時,如果你真的負擔不起,建議你和債權人協商只付年利率的24%,因為法院只支持24%以內的利息。如果你支付的金額遠遠超過36%,你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不當得利返還的。
擔保問題
出借人(債權人):作為債權人,無論擔保形式如何,都是為了保證債權的收回,擔保的有效性對債權人至關重要。如果是擔保人,則由擔保人簽署文件,並指明其權利、義務和期限。如果是使用抵押品,應在有關部門登記,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千萬不要以為拿著權屬證書就高枕無憂。動產質押具有相同法律程序的,轉移質押物的占有具有法律效力。
借款人(債務人):抵押物和質押物是債務人自己的財產,借款時,債權人往往要辦理委託公證,一旦貸款無法償還,就會以委託公證書,強制房屋過戶更名。但這種轉讓並不是完全合法的,法院一般認為這種轉讓是無效的,所以如果遇到這種強制轉讓,就應該勇敢地通過訴訟來維護其自己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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