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7月18日訊 7月17日,祁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陳某某與被告呂某、某保險公司衡陽市分公司、祁東縣某村民委員會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責任糾紛一案。祁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皆民及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0餘人旁聽了庭審。
原告陳某某訴稱,2017年8月14日,其駕駛輕便二輪摩托車,途經祁東縣風石堰鎮某村地段時,與被告呂某幫被告祁東縣某村民委員會運輸傾倒在路面上的片石、碎石、石沙相撞,造成其受傷、摩托車受損的事故。據此,陳某某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呂某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262274元,被告某保險公司衡陽市分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被告祁東縣某村民委員會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102274元。
庭審過程中,合議庭明確了爭議焦點,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原被告雙方進行了法庭辯論。隨後,合議庭主持雙方進行了休庭調解,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該案將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認真旁聽了庭審全過程。庭審結束後,他們對合議庭庭審程序、庭審駕馭水平、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等方面給予了充分肯定。(華聲在線 吳長發 通訊員 蔣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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