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專生到北大法學博士後再到法學教授:把學習當成一種生活方式

2022-03-29     法律讀庫

原標題:從中專生到北大法學博士後再到法學教授:把學習當成一種生活方式

從中專生到北大法學博士後再到法學教授:把學習當成一種生活方式

來源:微信公眾號|光石法學院

來源:微信公眾號|光石法學院

與法學院的很多老師不同,劉東亮教授求學經歷充滿曲折。當年,為了早一點「跳出農門」,他初中畢業後沒有讀高中,而是就讀於河南省西華師範學校,畢業後成為鄉政府的廣播員。然而,正是這段基層政府工作經歷,讓他朦朦朧朧中萌發了模糊的「法治」意識。同時,抱著錯失接受高等教育的缺憾,劉東亮於1994年到中國政法大學成教大專班進修法律,這期間,他自學英語通過四六級,通過國家律師資格考試,並發表多篇學術論文,為日後的進階之路打下了良好的基礎。1998年,劉東亮考上浙江大學的研究生;2001年,考回中國政法大學,攻讀訴訟法學博士;2004年,進入北京大學法學院從事博士後研究;其後擔任河南省某地級市政府法制辦負責人;2012至2014年留學美國;現為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併入選西安交大「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這頗具傳奇色彩的逆襲經歷,著實讓人驚嘆。

(1994年9月,劉東亮初到中國政法大學進修)

從中專生到法學教授,成功的逆襲不是僅靠機遇,而是如劉東亮老師所言:「沒有你做不到,只有你想不到」。「與國外大學『寬進嚴出』相比,中國大學的特點目前還是『嚴進寬出』,剛入學時幾乎看不出大家有什麼不同,然而,四年之後即將走出校門的時候卻相差懸殊,甚至判若雲泥。其根本原因是,很多人因沒有奮鬥目標而失去了提升自我的動力。仍然以我自己為例,1994年我到政法大學進修,1996年通過國家律師資格考試(當年的通過率是3%)。我在兩年內就通過了這場對法律人來說意義重大的考試,歸因於當時的學習目標非常明確:畢業後去做律師。 ——沿著正確的方向一步一步走下去,水滴石穿,何事不成?」

(2014年劉東亮教授在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CD)訪學時留影)

法學初學者,面對一個個磅礴巍峨的概念術語,常會留下深奧難懂的刻板印象,認為若想一窺法學的浩瀚大海,就必須「寒窗苦讀」。 然而,在劉東亮老師眼中,「書山有路勤為徑」尚可以理解,「學海無涯苦作舟」完全不能苟同。「學習新知,樂不可言。只有認同這種觀念,才談得上學習的樂趣。如果把學習當成一種負擔,那就沒有必要去『自討苦吃』。」

如何在自學過程中,把學習當成一種生活方式,劉東亮老師認為,興趣是最好的老師。「自學,英文中的一種表達方式是「teach oneself」。——我們能自己教自己嗎?實際上,在自學過程中,老師還是有的,這位老師就是「興趣」。只有找到了你真正感興趣的東西,學習才會有不竭的動力,才會有「最好的老師」指導你如何學習。在自學過程中,無論遇到什麼曲折,只要你始終保持著學習的興趣和樂趣,都可以不畏艱險,甚至知難而進,最終登上有著無限風光的險峰。」

正是由於一直以來對法學研究的濃厚興趣,劉東亮老師的道路選擇和人生軌跡也因此受到改變。2004年,劉東亮從政法大學博士畢業,面對「省委組織部選調任職副縣長」和「攻讀北大博士後」兩條道路時,他義無反顧地選擇了後者。於是,才有了後來的 《行政訴訟程序的改革與完善:行政行為司法審查標準問題研究》這本專著的問世。「我在政府和學校之間幾度穿梭來回,最後發現自己真正喜歡的還是讀書、學習的生活,而不是去做『肉食者』。儘早發現自己的興趣,穩定自己的興趣,並努力發展自己的興趣,這是每個人可遇而難求的福氣。」

1996年8月,劉東亮在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八號公寓留影

中間為學友劉俊標,左為桑磊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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