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中餐館公然賣熊掌,華人老闆娘稱"英文不好",被罰16萬

2020-01-06     南心只要九塊九

2019年的最後一天,全世界都在辭舊迎新的時候,加拿大華人女子池蓮花卻在法庭等待法律對自己的懲罰。法官宣布,池蓮花「非法走私熊膽熊掌」罪名成立,判處罰金29100加元。

今年55歲的池蓮花是薩省居民,住在薩斯卡通市(Saskatoon,Saskatchewan)的Sandy Bay社區。

多年來,池蓮花一直在市區經營一家名叫「冀州韓國燒烤」的餐館,售賣韓餐、中餐、日餐等亞洲美食。

2016年,薩斯卡通郊外垃圾場上出現一隻血肉模糊的黑熊屍體,四隻熊掌和部分內臟被離奇割走,非常嚇人。

雖然在加拿大獵熊是合法行為,但必須遵守季節、地區和數量等方面的嚴格規定,並提前申請狩獵證書。另外,加拿大對持有熊膽有更加嚴格的規定,很多省份完全禁止割取和買賣熊膽

薩省警方在調查過程中得到匿名線報,有人說在冀州韓國燒烤見過熊掌,於是警方開始對池蓮花的餐館展開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警方發現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的短短半年間,池蓮花七次通過地下市場購買和出售熊膽、熊掌等野生動物製品。

在亞洲多個國家的文化中,熊掌、熊膽等器官屬於可以食用的傳統藥物,對人體有「大補」的功效。

但加拿大的文化和法律並不這樣認為,薩省《野生動物保護法》明文規定,屠戮並擅自割取動物器官屬於嚴重違法行為。

隨後,池蓮花被控以七項「動物走私」罪名。根據薩省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走私罪可被判處2000到10萬加元的罰款,或最高兩年減一天的監禁。

加拿大環境部的野生動物保護官員謝爾頓.喬丹說,盜獵黑熊並非法買賣熊掌熊膽的行為大都發生在亞裔社區,其他族裔較為少見。

負責公訴池蓮花案的檢察官 Matthew Miazga說,被告人在明知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情況下知法犯法,且一犯再犯,連續7次,應該重罰。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池蓮花多次推卸責任,試圖甩鍋給廚師、採購員等工作人員。

此外,她還詭辯稱自己英文不好,以至於對加拿大法律產生誤解。但法官發現,池蓮花在法庭上的表現證明,她的英文足夠好,也有足夠的智力來理解加拿大的野生動物保護法。

2019年12月19日,薩斯卡通省級法院的法官Judge Bruce Bauer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法庭判決,池蓮花「非法買賣野生動物製品」罪名成立。

上周二(12月31日)上午,法庭宣布了對池蓮花的刑罰,罰款$29120加元,約合人民幣15.6萬元,3年內分批付清。

池蓮花通過中文翻譯在法庭上表達了自己的歉意:「我學到了慘痛的教訓,以後我再也不犯這樣的錯誤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5nKBgW8BMH2_cNUgCZ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