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登記事關入學、就醫、就業等群眾切身利益,也事關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記者獲悉,根據近日印發的《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高質量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下稱《通知》),我省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全面放開放寬城鎮地區落戶限制,明確取消杭州市城區積分落戶名額、其他地區縮短居住年限,從而進一步推動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加快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順應時代發展和人民群眾期盼,放開放寬三類落戶。《通知》要求,全面放寬居住落戶條件限制,明確取消杭州市城區積分落戶名額,其他地區縮短居住年限;由縣級及以上職能部門確定符合本地需要的人才範圍,為人才落戶地址提供更多的選擇;放寬投靠落戶條件,擴大親屬投靠對象範圍。如,投靠除杭州市外其他城鎮地區的子女不再對父母年齡做限制,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父母,市內遷移可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等。
探索推行三項措施,便利勞動力要素暢通有序流動。《通知》要求,探索居住證互認、轉換辦理集成應用,居住證持有人在省內流動,享受公共服務以及轉移接續更加便利;試行居住證轉戶籍制度,可以憑居住證申報落戶,材料更精簡、程序更便捷;實行戶籍准入年限累計互認,長三角城市群內繳納的社保,在我省辦理轉移接續手續後,落戶時可以合併計算;鼓勵各地在長三角城市群內開展居住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通知》還要求公安機關優化長三角地區戶籍業務區域通辦和跨省通辦,探索開展戶籍業務數字化辦理,全面提升群眾辦事的便捷度。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後在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十四五」規劃綱要、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等重大決策中,部署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明確「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
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推出的各項政策措施,是持續推動「八八戰略」走深走實,聚力助推三個「一號工程」的具體舉措,是我省現行戶籍政策的疊代升級。
(來源:浙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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