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記者獲悉,安徽省司法廳日前發布《安徽省應對災害性天氣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10月24日。
有效應對災害性天氣是氣象災害防禦的前提和重要內容,建立健全應對災害性天氣聯防聯動機制是我省氣象災害防禦法治建設的當務之急。通過制定省政府規章,對於完善我省氣象災害防禦法治體系,促進災害性天氣應對省市縣聯動、各部門聯動、不等不靠、主動作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徵求意見稿總共25條,主要內容涉及三個方面。明確適用範圍,確定工作原則、政府職責。一是界定本規定適用的災害性天氣範圍;二是明確應對災害性天氣工作基本原則和工作機制;三是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應對災害性天氣工作中的組織、領導、協調以及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建設的職責,同時明確基層政府和部門職責。
徵求意見稿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應對災害性天氣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建立工作責任體系,健全社會動員、物資儲備和激勵機制,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應對災害性天氣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要求,落實應對災害性天氣措施。
突出氣象防災減災的第一道防線作用。規定氣象部門在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上的職責,和預警、預警信號等級;規定氣象災害預警和預警信號發布、傳播要求;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受災單位、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應當根據氣象災害預警等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標準和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響應和應對措施。
根據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設立鄉村氣象災害義務信息員。鼓勵志願者參與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幫助群眾做好災害性天氣應對。明確法律責任。分別從對內行政責任和對外處罰、刑事責任方面,規定在應對災害性天氣工作中對相關違法違規主體的處置。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按照本規定採取災害性天氣應對措施的;(二)隱瞞、謊報或者由於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氣象災害預警和預警信號的;(三)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行為。
稿件來源:2023年10月8日市場星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5fd02450c9d167e5494b1275bfc3420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