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活泥鰍釣魚被判刑,那活蚯蚓可以嗎?

2023-09-24     壹讀

原標題:用活泥鰍釣魚被判刑,那活蚯蚓可以嗎?

不能釣魚的壹讀君 丨 彤 雲

傳說真正的釣魚佬,過奈何橋時都忍不住要甩兩桿。

但魚可不是隨便釣的。

最近,四川省綿陽市鹽亭縣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兩男子因為用「活泥鰍」釣魚被判刑,其中一人依法判決拘役四個月,緩刑七個月;另一人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此外,兩人還需要賠償上萬元,用以修復受損的漁業資源。

用「活泥鰍」 釣魚為啥犯法?

活泥鰍釣魚屬於「活餌釣魚」,是捕撈方法的一種,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沒有提及「活餌釣魚」,但在第三十條法條中提到:

禁止使用的捕撈方法(包括漁業的可捕撈品種、可捕撈魚體標準、禁漁區、禁漁期、禁用漁具等措施)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四川省綿陽市遵循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制定的《四川省禁用漁具和禁用捕撈方法名錄》,明確將光誘捕魚、涸澤而漁、活餌釣魚、可視釣魚列為禁用捕撈方法。

圖源:《四川省禁用漁具和禁用捕撈方法名錄》

因此,法院認兩名男子的行為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之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這兩個男子的違法情節有多重?法院公布的信息顯示,去年10月,兩人在綿陽市鹽亭縣使用活泥鰍釣魚,共計釣獲翹嘴紅鮊、鰱魚、鱖魚等83斤,收穫頗豐。

那麼問題就來了,泥鰍對魚的吸引力為啥這麼大?

為什麼用活泥鰍作餌

泥鰍對肉食性魚類而言,就像餓狼眼中的小綿羊一樣有吸引力,即使只有一隻泥鰍,也能引出不少大魚。

這是因為泥鰍在水下的狀態、氣味、營養價值、泳層都符合肉食性魚類的偏好。

泳層指水生動物慣常活動的水域深度,不同深度水域的環境溫度、溶氧量、食物種類不同,也決定了不同泳層水生動物的生活習性。

但活泥鰍釣魚並不是在魚鉤上掛一隻泥鰍那麼簡單,而是採用一種更血腥的「禁術」——「泥鰍釣」。

泥鰍釣有一套複雜的操作流程,是「泥鰍黨」的獨門秘術,專釣兇猛的肉食性魚類,有時能釣幾十上百斤魚。

簡單說就是準備十幾斤泥鰍,用特殊藥水浸泡後,倒入選定的捕魚地點。由於藥物影響,這些泥鰍無法快速游開,而是成堆聚集、扭動,散發著誘「魚」的氣息,將成群的肉食性魚類吸引過來。這種操作稱為「打窩」。

釣魚佬們後句名言:釣魚不打窩,釣的也不多。

而「泥鰍打窩」的諷刺之處在於,其創意靈感恰恰來自放生活動。泥鰍被放生後,吸引來大批肉食性魚類,岸上的人放,水裡的魚吃,岸上放生的人就崩潰了,在網上查「放生時總有鲶魚吃泥鰍怎麼辦?」「泥鰍放生後被別的魚吃了算不算殺生?」

這應該算投喂吧丨圖源:放生小魚被鴨子一口吃掉

而泥鰍的可憐之處在於,總是吸引鲶魚、鱸魚、翹嘴魚及其他稀有魚類等「高價值魚群」,難怪「泥鰍黨」們不肯放過它們。

人為財死,魚為泥鰍亡。捕魚者通過泥鰍大量捕捉鲶魚、鱸魚、翹嘴魚,長年累月必然會破壞生態平衡,還可能造成物種滅絕的慘劇。

此外,作為魚餌的泥鰍本身也能對生態造成破壞。

有些泥鰍黨打窩時出手闊綽,投放的泥鰍量大,不一定被魚群吃光。這就導致大量泥鰍留存在野外,而泥鰍黨的泥鰍來源通常是養殖場,對野外環境適應力弱,常出現投放後入水即死的情況,泥鰍的屍體腐爛就會污染水質。

假如泥鰍生命力強,存活下來,其強大的繁殖力也可能打破原有的生態平衡。

在活餌釣魚的解釋中,還明確把魚、蝦和泥鰍等同視為禁用活餌,那用活蚯蚓釣魚也有可能被判刑嗎?

活蚯蚓釣魚犯法嗎

蚯蚓和魚蝦不一樣,屬於陸生動物,不會出現在水中大量繁殖,破壞水域生態的問題,只要不被當地政府明令禁止,個人(一人一桿)在非禁漁期、禁漁區使用是不算違法的。

用活蚯蚓釣魚可以,但抓蚯蚓方法不當就可能吃官司。

雖然目前國家沒有明文規定捕捉蚯蚓違法,但在2023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提到:嚴厲打擊盜挖黑土、電捕蚯蚓等破壞土壤行為。

中央一號文件是重要的政策指導文件,雖沒有法律效力,卻會成為很多地區制定政策、規定的依據。因此部分地區也會對濫捕蚯蚓的行為進行打擊,有些地方還會進行行政處罰。

特別是2020年,三家售賣電蚯蚓機的公司被起訴的案件,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

廣東省珠海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認定,三家公司出售的電蚯蚓機,不利於蚯蚓和土壤生態環境的可持續利用。法院判決三家公司刊登道歉聲明,並接受罰款。三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後,被廣東省高院駁回。

除了活蚯蚓、泥鰍、魚蝦,釣魚佬酷愛的活餌「紅蟲」也不能亂抓。

紅蟲是搖蚊科幼蟲的俗稱,是天然水域常見的底棲動物,也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保護。因此在禁漁區、禁漁期捕撈紅蟲屬於違法行為,此外,使用機械方式采捕紅蟲屬於非法捕撈。

2021年蚌埠市淮上區人民檢察院曾對非法捕撈紅蟲的個人發起民事公益訴訟,由於被告使用柴油機帶水泵從水底采捕紅蟲,屬於利用拖曳泵吸耙刺對底棲動物進行非法捕撈,被判處違法所得(市場價值)十倍以上的「生態損害賠償費用」。

可見和活餌沾邊的事,多少都有點風險。

除了活餌捕魚,還有哪些違反法律的捕魚行為?

這些捕魚方式也違法

「活餌釣魚」受地方法規限制,但有些捕魚方式能隨時隨地附贈一對閃亮的銀手鐲。

  • 電魚

電魚的強大危害在於危害面廣、破壞力極為嚴重,放電過程產生的擴散電流會造成無差別攻擊,不分種類和個體大小,即使有魚類沒被電擊致死,也會導致其形態受損而影響正常生活還可能損傷性腺的生理功能,導致其不能正常繁殖,進而影響種群繁衍。

此外,電魚會對水中的浮游生物、無脊椎動物、軟體動物等造成致命傷害,導致水生生態系統食物鏈遭受破壞,打破水體生態平衡。

電魚電死的大量魚及其他生物,只有少部分被撈取,大部分屍體沉入水底,逐漸腐敗變質,影響河流水質。

  • 炸魚

炸魚與電魚性質類似,屬於危害面廣、破壞力大的無差別攻擊方式,除了對水生物造成傷害外,水下的強力衝擊波還可能損傷河提、防洪設施,構成安全隱患。

  • 毒魚

毒魚不僅是危害面廣、破壞力大的無差別攻擊方式,還會對水域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有毒物質還會對流經地區造成二次污染,作用時間較長。

通過毒魚捕獲的死魚體內,還會殘留有毒物質,危害食用者的身體健康。

  • 敲䑩作業

敲䑩作業是一種針對石首魚科的聲波攻擊方式,通過在漁船上敲擊「棒槌」發出聲音來捕魚。

石首魚科魚類的耳膜內有「耳石」,且依靠耳石保持平衡,受到聲波攻擊後耳膜內的耳石會產生共鳴,出現震死、震暈的情況,更容易被大批量捕撈。

敲䑩作業的結果是石首魚科如今幾乎在我國近海滅絕。

在我國黃海南部、東海曾有豐富的石首魚科魚類資源,主要包括黃花魚、黃瓜魚、黃金龍等。敲䑩作業捕獲效率高,產生的聲波又屬於不分長幼的無差別攻擊,將大魚、小魚一網打盡,導致石首魚科魚類資源急速衰退。

  • 未經批准使用魚鷹捕魚

「魚鷹」是所有能捕魚的鳥類通稱。在我國的傑出代表是鸕鶿,有千年之久的「捕魚從業史」,能在潛泳時發出特殊喉管音吸引魚類,曾經是一種重要的捕魚方式。

對鸕鶿等魚鷹的限制,主要出於對鸕鶿的保護。

由於環境污染、獵殺等原因,鸕鶿種群數量已經急劇下降。禁止鸕鶿捕魚可以減少人類對鸕鶿的驅使和傷害,避免其因過度勞累而縮短壽命,也能為鸕鶿創造更好的生存環境。

當然,想平安釣魚的朋友,還是要了解自己所在地區的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避免「漁者釣魚,警察在後」的悲劇。

參考資料:

[1]半月談記者."泥鰍黨""三無船" 長江禁捕"牛皮癬"難愈[J].半月談, 2022(001):000.

[2]佚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J].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 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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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5f4ef2b0e8f27e3c76d4e1055d2170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