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可以不還利息的情形有哪些

2023-11-27     法妞問答

原標題:借錢可以不還利息的情形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借錢以應急是一件較為常見的事。一般上,借用大數目的金額都要算上利息。然而,很多人略有聽說借錢可以不還利息。那麼,借錢可以不還利息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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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可以不還利息的情形有哪些

律師解答:

1、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

2、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

3、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四倍,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4、利息在本金中扣掉的,利息就不能算本金了。比方張三借給李四100元,其中提前扣了10元,那麼張三借給李四的本金就是90元。

5、借款人可以提前還利息,提前還的話可以不用按照合同約定的利息來還,而是根據借款的實際時間來算利息,也就是說借款人提前還錢是划算的。

律師補充:

借款人未還款利息的計算方式如下:

1、按照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計算利息,應當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

2、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計算;

3、約定了借期內利率的,按照借期內利率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竹文清律師簡介

武漢大學法律碩士,四川大學法醫物證學碩士,工作認真負責,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秉持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服務理念,受到了客戶的一致好評。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59213ddbc0ddeb70b94cb0cd53cb02f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