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強推「反滲透法」,一因素決定,即便通過也面臨執行難,「兩岸一家」大勢不可阻擋

2019-12-28     中國網觀點中國

張華 中國社科院台灣所副主任

近日,島內「台獨」分子制定所謂的「反滲透法」,成為台灣藍綠政治勢力博弈的焦點,也引起各界的高度關注。蔡英文當局之所以推動該案,目的是為了恐嚇島內民眾,配合蔡英文的選舉。

實際上,蔡英文在今年下半年希望推動的限制兩岸交流的法律是「中共代理人法」,但是由於涉及面太廣,被島內外批評是綠色恐怖,因此最終胎死腹中。然而,蔡英文並不甘心。一段時間後,蔡英文指示其民意代表於11月底提出了變種的「代理人法」,即「反滲透法」。11月29日,民進黨憑藉其在台灣民意機構的多數,將該案「徑付二讀」(跳過委員會討論等環節),以期能趕在12月31日前通過。

2020年1月,台灣地區將舉行民意代表選舉,根據目前各界的看法,民進黨絕無可能再次獲得民意機構過半的席次。12月31日,目前的台灣地區民意代表也將全部卸任。也就是說,如果現在不做的話,至少未來4年民進黨是無法達成這一心愿的。

進入台灣立法部門的所謂「反滲透法」是由民進黨黨團於11月提出的議案,全文共12條。其中,第一條是立法目的,第12條是施行日期;第2條界定了所謂的「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等概念,第3-7條規定了所謂的五種「滲透」情形;第8-10條規定了所謂的處罰對象和減輕處罰情形,第11條規定了台灣各部門的職責。

從該案的條文看,五種所謂的「滲透情形」在台灣地區的「正副地區領導人選舉罷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安全法」「刑法」等法律中都有規定。也就是說,如果出現了該案中提及的情形,完全可以按照台灣地區現行的法律去處理,因此該案絕不是為了彌補所謂的台灣「安全漏洞」。

此外,該法存在明顯的執行難問題。比如,如何界定所謂的「境外敵對勢力」?「台獨」分子當然一廂情願地認為是中國大陸,甚至覺得是在利用該法推動所謂的「法理台獨」,但是該法並不能改變台灣地區相關法律對大陸的界定——大陸並不是台灣的「境外」。

相反,日本、菲律賓等國與台灣地區在東海和南海存在爭議,這些國家可能因此成為該法的對象。又如,內文所用的「指示」、「委託」、「資助」甚至是「滲透」等用語,都是高度政治化和口語化的詞彙,如何進行界定和判斷也是一個大問題。

那蔡英文當局急急忙忙推動該法,甚至下令要在12月31日前「一定要過」,那又是什麼原因呢?毫無疑問是為了配合蔡英文的選舉。11月以前,蔡英文憑藉執政優勢,利用中美經貿摩擦和香港「反修例風波」,將島內民意支持度一度翻轉,一直大幅領先對手韓國瑜和宋楚瑜。

然而,進入11月底後,外部環境不再對蔡英文絕對有利,相反隨著選舉主軸轉向島內治理問題,蔡英文的領先優勢逐漸消失。根據相關研究,韓國瑜與蔡英文的民意支持度差距已經拉近到了個位數。為了重新奪得優勢地位,蔡英文需要炒作所謂的「反中」、「恐中」議題,而「反滲透法」就是其最好的抓手。

該法提出的島內民眾或團體接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資助、委託等,將使參與和從事兩岸交流的人處於惶恐之中。正如韓國瑜、連勝文等人所言,未來的兩岸交流會因為該法而受到極大衝擊,甚至是兩岸的宗教交流都會受到影響。

島內專家學者會因為參加大陸的學術交流活動,拿了大陸的車馬費、諮詢費,而被「台獨」分子指控受到大陸的「滲透」。台灣的企業家在大陸賺了錢,也可以被解讀成受到大陸的資助。台灣民眾來大陸旅遊,可以被扣帽子說是來大陸接受「指示」。此次選舉過程中,從大陸返台投票的台灣人,甚至也有可能被指稱是「滲透」。可見,該法一旦通過,對兩岸交流的傷害非常之大。

由於民進黨在台灣立法機構占有絕對多數,因此該法很有可能通過。但是,相信島內民眾會繼續用各種形式予以反對,因為該法是阻礙兩岸交流大勢的惡法,是為了民進黨和蔡英文的一黨一己的惡法。(責任編輯:唐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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