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縣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核查駕駛員證件。陸德華攝
一、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
我省自2019年3月起,已陸續推出以下「放管服」改革措施:
(一)試行「電子證照」,即貴州籍駕駛人無需隨身攜帶實體駕駛證、行駛證,遇民警路面執勤執法時,提供電子證照等相關身份信息即可。對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但無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貴州籍駕駛人,經網上核驗後即予以放行,不予處罰。
(二)搭建「車管信訪直通車」,要求市、縣兩級車管所接到群眾信訪、投訴、舉報後,必須在建立台帳做好登記的基礎上,將信訪投訴內容同步上報省公安廳交管局。省公安廳交管局明確專人對信訪投訴信息進行篩查,對重點信訪事項實時跟進、督辦。
(三)啟動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專網服務系統,將銀行、保險、郵政、二手車交易市場、汽車銷售商等社會化機構可通過接入專網代辦公安交管業務,通過增加線下網點,可最大限度實現交管業務「社會辦」、群眾業務「就近辦」。
(四)推行「保險憑證和檢驗合格標誌電子化」,在全國率先推行「保險憑證和檢驗合格標誌電子化」,即在路面執勤執法過程中,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粘貼保險標誌(已購買保險的)、未粘貼檢驗合格標誌(在檢驗有效期內的),無其他違法行為的貴州籍車輛,經民警網上核驗後即予以放行,不予處罰。
(五)推行小型機動車網際網路選號「100選1」,在全省增加小型機動車網際網路選號數量、擴大選號範圍,即自編50個號碼、自選50個號碼,進一步提升群眾對改革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六)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一站辦」「網上辦」,即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人保財險貴州分公司)和廳交管局共同搭建救助基金申請材料網上流轉平台,符合救助基金墊付範圍的案件,辦案交警部門可以通過平台直接將救助基金墊付通知書網上發送至人保公司救助基金辦理網點,救助基金辦理網點需要核查事故相關資料時,辦案交警部門可以通過平台將事故資料網上流轉至辦理網點,群眾申請救助基金無需在交警隊和救助基金辦理網點之間來回奔波,救助基金申請實現「一站辦、網上辦」。
(七)逐步推行「保險憑證電子化」制度(對已經實現交強險信息聯網核驗的保險公司(目前平安、人保、太平洋、泰康等11家保險公司的數據已導入),在其承保的車輛辦理機動車登記和申請檢驗合格標誌時,交警部門通過系統核查機動車投保交強險信息,群眾無需再提交紙質交強險保險憑證。
二、全省公安交管部門貫徹落實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
計劃探索實施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截至目前,我省已實施以下便民利民措施:
1.全面落實財產損失交通事故「互碰自賠」的舉措,提升理賠服務水平。
2.全面推廣使用「12123」互綜平台的快處快賠功能,實現財產損失事故網際網路報案、在線定損、在線理賠,打通事故在線快處快賠服務「最後一公里」。
3.建立完善電子保單制度。2019年5月1日開始全省進行推廣,實現保險業與公安監管信息的共享,各地在機動車業務辦理、路面執勤執法和事故處理工作實現了聯網核查,讓群眾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
4.著力推動保險行業參與農村交通安全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5.試點探索建立事故「空地一體化」救援模式,實現應急救助資源共享。
三、《省公安廳關於印發《關於貫徹落實〈貴州省推進「一雲一網一平台」建設工作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結合公安大數據智能化建設總體規劃,從技術和工作機制兩個層面與全省「一雲一網一平台」進行全面融合,實現從「獨立架構」向「雲網一體化架構」轉變、從單一系統建設向依託大數據「大基座」升級擴展統籌建設轉變,打造「一雲、一網、一中心、三平台」的貴州公安智慧警務支撐體系,建設貴州公安信息化升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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