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斌被舉報偷漏稅:依法納稅,是經營者肩上沉甸甸的責任

2021-07-22     會計網

原標題:林生斌被舉報偷漏稅:依法納稅,是經營者肩上沉甸甸的責任

杭州保姆縱火案受害人家屬林生斌,近期因再婚生女事件打破了愛妻人設引起全網公憤,口碑不斷下滑。最近又被名嘴宋祖德實名舉報偷稅漏稅,涉及金額或上億元,杭州稅務稽查局回覆:舉報材料已收到,正在按程序辦理。

事件分析

林生斌創立的「潼臻一生」童裝品牌,在天眼查上顯示的最早申請日期為2014年4月4日,分類為服裝鞋帽,2017年6月22日,「保姆縱火案」發生,朱小貞母子四人命喪火海。在事故發生後不到4個月,林生斌又再度申請「潼臻一生」商標的網站服務、廣告銷售和皮革皮具分類。2019年10月16日,潼臻一生網店正式上線,此後林生斌也開啟了直播帶貨模式。

舉報人宋祖德表示,林生斌公司規模很大,至少是一般納稅人,需按照增值稅率9%至13%納稅,童裝成本很低,增值部分大約是營業額的80%,按照六億網絡營業額計算的話,增值部分應該是4億多,按照13%增值稅率,他網上銷售需納稅5000萬左右。

而一般網友在網上開的小店,若營業額每月低於三萬的,一般是可以享受免稅政策的,各地免稅額度有點差異。林生斌的網上銷售額巨大,稅務稽查局會同警方查他稅的話,就可以拿下他了,偷稅金額巨大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63條規定:

「對納稅人逃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宋祖德舉報的逃稅5000萬元的事實如果存在,那麼林生斌就要補繳5000萬元稅款,最高的罰款是5000萬元的5倍,就是2.5億元。

《刑法修正案(七)》出台之前,逃稅行為達到數額較大就構成刑事犯罪。數額較大的標準是,逃稅數額在5萬元以上並且占應納稅總額的10%以上。

不過,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初犯免罪規定,如果是第一次被稅務機關處罰:「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那麼何時會出調查結果?

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表示,案件調查周期是根據線索的詳實情況而定的,查處、審理環節較多,目前給不了具體時間。

偷稅漏稅在法律上有什麼處罰?

一、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逃稅有什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日常帳務偷稅漏稅行為

一、 銷項稅額

1、發出商品,不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按時記銷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貨款為實現銷售的依據。其表現為:發出商品時,倉庫保管員記帳,會計不記帳。

2、原材料轉讓、磨帳不計「其它業務收入」,而是記「營業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應付帳款」,不計提「銷項稅額」。

3、以「預收帳款」方式銷售貨物,產品(商品)發出時不按時轉記銷售收入,長期掛帳,造成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

4、製造大型設備的工業企業則把質保金長期掛帳不轉記銷售收入。

5、價外收入不記銷售收入,不計提銷項稅額。如:托收承付違約金,大部分企業收到違約金後,增加銀行存款沖減財務費用。

6、三包收入」不記銷售收入。產品「三包」收入是指廠家除向定點維修點支付費用外,還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費用」(含配件),保修點及商家掛帳不記收入,配件相當一部分都記入「代保管商品」。

7、廢品、邊角料收入不記帳。主要是工業企業的金屬邊角料、鐵肖、銅肖、鋁肖、殘次品、已利用過的包裝物、液體等。這些收入多為現金收入,是個體經營者收購。納稅人將這些收入存入私人帳戶,少數應用在職工福利上,如:食堂補助,極個別用於上繳管理費,多數用在吃喝玩樂和送禮上。

8、返利銷售。市場經濟下的營銷方式多變,返利銷售是廠家為占領市場,對商家經營本廠產品低於市場價格的利益補償,是新產品占領市場的有效手段,是市場營銷策略的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商家銷售廠家一定數量的產品,並按時付完貨款, 廠家按一定比例返還現金.二是返還實物、產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這些現金、實物後,現金不入帳也不作價外收入,更不作「進項稅額轉出」,形成帳外經營。

9、折讓收入。折讓即折讓與折扣,相似於返利銷售,所不同的是:折讓是發生在銷售實現的時候,在發票上註明或另開一張紅票反映的銷售方式。按照稅法規定,在發票上註明折讓數額的,按實際收款記收入,。另外開具紅票的,不允許沖減收入。在實際工作中,納稅人往往是用紅票沖減收入,將沖減的收入以現金方式給購貨員,購貨方不記價外收入,造成少繳稅款。

10、包裝物押金逾期(滿一年)不轉記銷售收入。

11、從事生產經營和應稅勞務的混合銷售,納稅人記帳選擇有利於己的方法記帳和申報納稅。

12、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包括應繳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等,不符合免稅規定的,也不按4%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而是直接記營業外收入。

13、為調節本企業的收入及利潤計劃,人為調整收入,將已實現的收入延期記帳。

14、視同銷售不記收入。企業用原材料、產成品等長期投資,產品(商品)送禮或作樣品進行展銷,不視同銷售記收入,不計提銷項稅額。

15、母公司,下掛*多家子公司,涉及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部分的業務全部在母公司核算,其它任由子公司,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上繳一定的管理費。

16、小規模納稅人為了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在認定後,達不到標準將要年檢時,採取多家一般納稅人互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貨款也互相支付,但就是一點,幾家開具發票,互相之間的業務都不增值,這些就是一些企業稅負偏低的一種原因。

17、已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丟失,又開具普通發票,不記收入。

二、 進項稅額

1、商業企業按工業企業辦理稅務登記和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抵扣進項稅額不按付款憑證而按原材料入庫單。

2、購進貨物時,工業沒有驗收人庫,或者利用發料單代替入庫單,申報抵扣。商業沒有付完款,自審抵扣,或者先虛開一張大額現金收據,先增加「現金」後,以坐支現金的方式讓對方開一張現金收據回來辦理抵扣,這些業務沒有大量的外調取證很難查清楚。

3、用背書的匯票作預付帳款,利用現代技術塗改多次複印充當付款憑證,用來騙取抵扣。

4、應稅勞務沒有付款申報抵扣(委託加工、水、電、運費)。

5、在建工程領用原材料或者用作本單位的福利等非應稅項目,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6、取得進項專用發票,開票方、收款方不一致,票貨、票款異地申報抵扣。

7、商業企業磨帳不報稅務機關批准,擅自抵扣稅款。

8、用預付款憑證(大額支票)多次複印,多次充作付款憑證,進行申報抵扣。

9、運輸發票開具不全,票貨不符,或者取得假髮票進行抵扣。

10、為達抵扣目的,沒有運輸業務,去運管辦、貨運中心、地稅局等單位代開發票進行申報抵扣。

11、鐵路客運發票(行李票)當作運輸發票進行申報抵扣。

12、最為典型的是個別企業將拉運垃圾的發票當作運輸貨物發票申報抵扣。

13、進項發票丟失,仍然抵扣進項稅額。

三、 應繳稅金

1、代扣代繳稅金長期掛帳不繳。

2、稽核評稅、稅務稽查查補的增值稅、所得稅補繳後,不作帳務調整,該作進項轉出的不轉出,該調增所得額的不調整帳務,造成明徵暗退。有的把補繳的增值稅再計入進項稅額。

3、福利企業外購原材料轉讓或者直接銷售,自己沒有生產能力,委託加工就地銷售、也按自產產品申報騙取退稅

4、福利企業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取得,自認為反正是退稅,造成稅負偏高,退稅也多。

5、福利企業購進貨物使用白條,騙取高稅負退稅。

四、 企業所得稅

1、中央與地方企業所得稅劃分模糊,納稅人為方便,只在地稅辦理稅務登記。特別是2002年實行各50%企業所得稅以來,由於國地稅信息不共享,致使在2002年新辦證的納稅人沒有全部到國稅辦理稅務登記。

2、企業收取的承包費不計入所得額,長期投資、聯營分回的盈虧不在帳上反映,始終在往來帳上反覆。

3、購買股票、債券取得的收入不按時轉記投資收益。

4、未經稅務機關批准,提取上繳管理費。

5、發生大宗裝修、裝潢費用以及待攤費用不報稅務機關批准就攤銷。

6、多計提應付工資,年終將結餘部分上繳主管部門。

7、不上繳統籌金的單位,計提統籌金長期掛帳不繳。

8、購買土地,準備擴建,將土地作為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9、盤盈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不作損益處理。

10、白條支付水電費。

11、購買假髮票人帳。

12、應由個人承擔的個人所得稅進入管理費-其它。

13、主管部門向下級分攤費用,下級只有記帳支付憑證,沒有原始憑證。

14、郵政、電信行業收取的郵資、話費沒有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用蓋郵戳的白條、托收承付票據給客戶。

15、報銷不屬於自己單位的發票、稅票。

16、記帳憑證報銷多,原始憑證數額少。

17、購入固定資產列入費用,或者將固定資產分解開票記入費用。

18、在建工程的貸款利息計入管理費用或者財務費用。

19、財產損失不經稅務機關批准,直接在稅前扣除。

20、流動資產損失在地稅批覆後,直接計入營業外支出,涉及增值稅部分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21、補貼收入不併入計稅所得額,直接記入資本公積或盈餘公積。

22、業務費、廣告費超支後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續費、差旅費、會議費、有害補助等。

23、未經稅務機關批准,在稅前列支三新費用(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技術開發費)。

24、校辦企業、福利企業的證書沒有年檢,申請減免企業所得稅。

25、稅務稽查審增的所得額,屬於時間性差異部分,只補稅不調帳,造成明徵暗退。

納稅是保障社會公平的重要舉措,也是每個經營者應盡的法定義務,可以依法節稅但不可偷稅漏稅。

誠信納稅是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普遍存在的相互信任關係在稅務領域的具體體現,或者說是把誠信規範落實到履行納稅義務上。誠信納稅在一個行為規範、誠實而合作的稅收征納群體中產生,它既促進稅收征納雙方共同遵守規則,改善征納關係,也是在潛移默化中提高征納主體成員的素質,在相互信任中轉化成合作關係。

素材來源:稅屋、百科、註冊會計師公眾號、會計說公眾號、國家稅務總局、新京報、南方周末、AI財經社、財務經理人、新浪微博。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478728005_107231-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