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變「風險」,車險如何辨真偽?

2023-10-13   湘潭在線

原標題:「保險」變「風險」,車險如何辨真偽?

本報記者 成青 李瑤

對於車輛安全統籌,一些貨車車主可能並不陌生,但細問其與商業保險的區別,車主們卻會疑惑:不都是保險嗎,有什麼區別?車輛安全統籌因其較低的價格、與商業保險相似的內容,深受貨車車主青睞。然而現實中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安全統籌卻屢屢讓車主陷入「理賠不能」的困境。車主要如何擦亮眼睛,避免掉坑呢?

統籌不等於保險,消費者易混淆

「直到出了事,我才知道我買的原來不是保險。」在湘大菜市場經營水產批發的龍先生很懊惱。2021年及2022年龍先生先後購買了山東省東阿縣鼎誠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的車輛安全統籌,去年農曆正月初四,在滬昆高速茶陵段,龍先生的貨車追尾了前方貨車,造成了三車受損,高速交警勘查現場後認定龍先生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可是該事故並沒有得到車輛安全統籌公司的妥善處理,龍先生這才意識到自己購買的並非保險。

目前,車輛統籌行業推出的仿冒保險、低統籌費給消費者造成了誤導,致使風險頻現,對於消費者而言,車輛統籌和保險在車輛發生事故後都可以進行賠償或補償,這是消費者將二者混淆的主要原因。

湖南金州(湘潭)律師事務所監事長劉獻文律師提醒,車輛安全統籌銷售一般不會在推銷時向消費者特別說明統籌公司與保險公司的差異,有的甚至與其他保險公司的交強險一併推銷,造成社會公眾難以意識、辨別、警惕其與交通事故商業保險的區別。

保障無法到位,車主承擔風險大

在龍先生的事故處理中,他不僅自費3萬餘元修理了自己的車輛,還賠付了被追尾的小貨車貨損3萬餘元。山東省東阿縣鼎誠交通運輸有限公司與龍先生簽訂的《機動車輛安全統籌單》上顯示,車損有9萬餘元、機動車第三者責任統籌也高達100萬元,在這場事故中統籌公司卻只承擔了小貨車的1萬餘元的車輛維修費用。而另一台受損的小車,因車損較高且車主選擇去4S店進行維修,統籌公司以費用過高拒絕承擔維修費,故小車車主啟動了「保險代位追償」,這讓龍先生可能陷入被起訴的風險中。

目前,該統籌公司「員工」也處於失聯狀態。據龍先生回憶,前來處理事故的查勘員,也並非車輛安全統籌公司的員工,而是臨時僱傭幫龍先生處理事故。無奈之下,龍先生只能將山東省東阿縣鼎誠交通運輸有限公司訴諸法院。「希望通過合法途徑還自己一個公道!」龍先生表示。

劉獻文律師介紹,關於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服務,並無明確法律規定,僅在國務院2012年下發《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表述了「鼓勵交通運輸企業採用交通安全統籌形式,加強行業互助,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但從《意見》來看,交通安全統籌僅應適用於運輸企業內部車輛,並不包含社會上的其他車輛,且應當是商業保險基礎上的補充,目的是全面保障交通事故發生後理賠風險降到最低。其屬於運輸行業中的一種互助行為,雖具有一定的風險補償功能,並非真正意義上的保險。

消費者如何辨別「真偽」

購買車輛統籌後拒賠事件頻發,對於車主而言,應避免陷入「統籌服務就是保險」的誤區。湘潭市保險行業協會工作人員介紹,雖然車輛安全統籌的合同內容、統籌單外觀與商業三者險十分相似,但統籌服務公司不具備保險的經營資質,「安全統籌」不同於商業保險,一旦出現糾紛,只能通過訴訟解決。法院在援引法律裁決時,一般按照合同約定賠償,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充分保障。但國家對保險業進行了嚴格的監督管理,如規定了保險公司的資本本金要求、保證金提存,加強保險條款監管等,這些措施決定了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會進行剛性賠付承諾。

此外,為避免陷入「統籌服務是保險」的誤區,車主還需要注意,不輕信電話、簡訊或代辦公司等陌生人的推銷。湘潭市保險行業協會提醒廣大車主,如有保險需求,請向具有合法經營車險業務資格的保險機構投保機動車輛交強險及商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