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徵求意見: 提振民企信心的「關鍵一招」

2024-10-11     第一財經

備受關注的民營經濟促進法有了新進展。

10月10日,司法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在門戶網站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下稱「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發改委民營經濟發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草案明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總體要求,從公平競爭、投資融資、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穩定市場預期、提振發展信心,營造有利於包括民營經濟在內的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法治環境和社會氛圍。

多位接受第一財經採訪的專家表示,從草案可以看到,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黨和國家一以貫之並將長期堅持的大政方針。這將讓廣大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吃下「定心丸」,有力激發民營經濟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

保障公平競爭

草案共9章77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明確總體要求,二是保障公平競爭,三是改善投融資環境,四是支持科技創新,五是注重規範引導,六是優化服務保障,七是加強權益保護,八是強化法律責任。草案既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又注重加強規範引導,體現了立法內容的完整性。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奇安信集團董事長齊向東告訴記者,草案聚焦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平等使用生產要素、科技創新、規範經營、公平執法公正司法、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中小企業帳款拖欠治理等民營企業核心關切,反映了民營企業的所思所盼,明確各部門各地方的職責責任,是一部務實、管用的法律。

萬博新經濟研究院院長滕泰表示,草案有很多亮點,也有很多突破,著力健全完善民營經濟組織市場准入、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機制,把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轉化為法律制度。草案在投融資促進、支持科技創新、加強企業家權益保護等多個方面都作出了詳細規定,將有效化解阻礙民營經濟發展的種種難題。

根據草案,國家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包括民營經濟組織在內的各類經濟組織可以依法平等進入。同時,草案對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場准入壁壘、禁止在招標投標和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中限制或者排斥民營經濟組織等作出規定。

在改善投融資環境方面,草案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工程,建立健全融資風險市場化分擔機制,優化民營經濟投融資環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草案特別提到,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在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領域投資和創業,鼓勵開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參與現代化基礎設施投資建設。

發展新質生產力,民營經濟大有可為。草案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在發展新質生產力中積極發揮作用,以科技創新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其中明確提出,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科技攻關項目,支持有能力的民營經濟組織牽頭承擔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向民營經濟組織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

國家發改委數據顯示,民營企業近年來創新水平不斷提升。截至2023年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213.4萬件,占國內企業總量的近四分之三。

加強權益保護

此前社會上普遍呼籲,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必須有效防範不當立案、選擇性執法司法、趨利性執法司法或地方司法保護,避免超權限、超範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等。

對此草案作出了明確規定。草案規範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並要求依照法定權限、條件和程序進行。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規範異地執法行為。圍繞加強帳款支付保障工作,強化預算管理,有針對性細化支付帳款規定,設置帳款拖欠協商調解處置程序等。

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監事長呂紅兵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提交的提案中表示,政府部門切實依法辦事是關鍵,司法機關切實保障企業家人身權利是核心。例如,若民營企業家涉嫌刑事犯罪,對於辯護律師提出的羈押必要性審查的申請,檢察機關應該切實履行職責,充分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呂紅兵還提到,司法機關切實保障民營企業合法財產權益是重點。在查封、凍結、處置涉案財產時,應嚴格區分個人財產與企業法人財產、涉案人員個人財產與家庭成員財產、涉案企業和涉案人員的合法財產與非法財產。法律監督機關強化責任追究機制是保障。對於辦案機關侵害民營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行為,檢察機關應該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依法嚴肅追究相關機關和人員的責任。

針對民營企業非常關注的大型企業向中小民營經濟組織支付帳款設置不合理條件問題,草案專設條款,來回應這一社會難點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軼表示,強調大型企業向中小民營經濟組織採購貨物、工程、服務等,應當合理約定付款期限並及時支付帳款,不得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為向中小民營經濟組織支付帳款的條件,這就為今後通過司法手段有效解決「背靠背」條款問題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提振市場信心

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解決好預期不穩、信心不足的問題,是當下各界關切的重大議題。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所長郭春麗等人撰文指出,草案主動回應社會期待和民營企業關切,著力創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是幫助民營經濟樹立長久信心、提升內生動力、釋放創新活力的「關鍵一招」。

滕泰告訴記者,草案的出爐對於提振民營經濟信心、增加市場活力、扭轉經濟下行趨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相信隨著民營經濟促進法出台,現在一些不正常的、涉及民營企業的執法監管現象都會得到禁止,有利於改善民營經濟的營商環境。

今年2月,司法部、國家發改委商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共同牽頭組建了由17家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單位組成的立法起草工作專班,加強統籌協調,積極推動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工作。

國家發改委表示,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具體體現,是開門立法的又一次重大實踐,能夠更好地回應關切,凝聚共識,對提高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質量,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將起到重要作用。

齊向東也表示,這次立法堅持開門立法,多次聽取民營企業意見建議,凝聚各方共識,回應企業關切,僅僅半年多的時間,就形成了一部保護範圍廣泛、權利義務明確、問題精準深刻、措施得當有力的草案,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將有力激發民營企業家的強烈信心。

今年以來有關部門多次強調,強化法治保障,加快推進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進程,不斷完善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的體制機制,加快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下來,切實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

四川大學法學院經濟法研究室主任、創新與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袁嘉此前對記者表示,民營企業發展不需要被「特別優待」,但需要恢復一個制度和法律上能夠確保「競爭中立」的大環境,獲得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破除市場准入壁壘以及融資等環節的一系列制度性障礙。民營經濟促進法要充分回應民企公平競爭的訴求,在此基礎上打擊包括行政壟斷在內的各類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41d19d29d019b06e2b71bd0622f54e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