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4日上午,浙江杭州的鄭女士忽然接到一個電話,電話是陌生人打來的,對方自稱快遞小哥,因為意外發現鄭女士的母親在家門口暈倒,於是與幾名同事一起將受傷的老人背回家。
鄭女士和其他家人連忙對好心人予以致謝,隨即趕緊去處理母親受傷事宜,老人家傷得比較嚴重,送進醫院後搶救情況不樂觀,鄭女士想起那名快遞小哥說的話,心中犯嘀咕,如果對方救了人,為何沒有第一時間撥打急救電話,而是先通知家屬呢?
按照常理救人不是應該救急嗎?鄭女士也不想懷疑恩人,可有些事情還是確定下為好,恰巧為了老人的安全,鄭女士在母親的住所房前屋後都安裝了監控,一查監控可不得了,這竟然是一起自導自演的「救人」,明為救人,實為逃避責任!
鄭女士看監控看得怒火蹭蹭往上漲,畫面顯示,鄭女士母親的屋子後面,恰好有一個物流倉庫,當天早上8點半,老人家如往常一般出門走動,卻猛然間被撞飛,頭部著地,隨即失去意識,不停嘔吐,而罪魁禍首赫然就是穿著快遞工作服在空地倒車的某男子。
發現撞到了人,肇事者第一反應不是撥打急救電話而是趕緊和同事商議該怎麼辦才好,他們顯然一致認為應該逃避責任,而非承擔責任,所以在30分鐘的寶貴時間段,幾人只忙著串通說辭,串通完畢才打電話給鄭女士,自稱救了人,實際上是將老人拖離現場偽造她自己摔倒的假象。
他們沒有馬上撥打120,反而是誤以為母親被「好心快遞小哥」救了的鄭女士接到電話後才尋求急救,鄭女士氣得立馬報警,隨後她一邊忙著關注母親的身體情況,一邊跟進案件調查結果,無論如何,倒車撞了母親的那個人,必須出來承擔相應責任。(杭州一快遞員不小心撞死人,家屬算出1092萬賠償,法院如何判決?)
讓鄭女士意想不到的是,這起事件不光有自導自演瞞天過海,還有移花接木狸貓換太子,警方展開調查後,一名叫徐林(化名)的工作人員主動配合接受調查稱罪魁是他,他願意承擔所有責任,可警方仔細查看監控卻發現不對,徐林根本就不是畫面中那個倒車的快遞小哥。
面對證據,徐林終於低下了頭,承認自己是被要求頂包的,因為他有駕照,而真正的肇事者徐利(化名)則沒有,徐利怎麼會連駕照都沒有呢?原來案發前一月,徐利酒駕被抓,被依法吊銷了駕駛證,快遞營業點負責人徐春擔心反映上去不好,就找他約好來這麼一出頂包。
當然在警方的火眼金睛下,無論肇事逃逸還是無證駕駛、頂包都會原形畢露,真的肇事者徐利因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拘了,交通肇事還逃逸情節更嚴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徐春、徐利則涉嫌包庇罪,也無法置身事外。
鄭女士的母親遭此橫禍,雖然事後被家人送醫急救,還是沒能救過來,案發半個多月後便離世了,悲痛萬分的鄭女士一家認為肇事者不僅要被追究刑事責任,還應該承擔民事的賠償責任,因此向法院遞交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書,要求肇事者徐利和另外幾名營業部工作人員以及相關公司賠償。
鄭女士一家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萬元,死亡賠償金81萬餘元,加上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喪葬費等合計1092萬餘元,其中醫療費部分已經減去被告墊付的7萬元,那麼這番訴求是否能得到支持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九十二條,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上述規定中並沒有提及「死亡賠償金」,司法實踐中,死亡賠償的認定存在「厚民薄刑」情況,多份刑事附帶民事的判決顯示,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不屬於犯罪行為導致的物質損失,不在附帶民事賠償範圍內因此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死亡賠償金實際被視為既有精神撫慰的性質,又包含尚未發生的期待利益,實踐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判,各地情形不一,但死亡賠償金不支持的案件數更多。
鄭女士一家主張的賠償集中在精神損害撫慰金,高達1000萬,再根據解釋的規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法院不予受理,精神損害賠償部分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難以得到支持,這類訴訟中,死者家屬獲得的賠償,主要是喪葬費等費用,很少超過10萬元,大多是3萬到5萬元。
這種實際情況的存在,除了解釋不明確外法院還可能考慮到被告經濟情況和執行難的一個問題,不過,解釋還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範圍、數額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這也是為何實踐中常常會出現死者家屬向被告人出具諒解書以獲得協商賠償的情況。本案中肇事的犯罪分子最終一定會得到懲罰,但對於1092萬元的賠償部分,應很難全部判決支持。
(《杭州一快遞員不小心撞死人,家屬算出1092萬賠償,法院如何判決?》一文圖片源自網絡,僅配合敘事。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