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運城市查處某凈水機經營店虛假宣傳案

山西省市場監管局自2018年10月26日掛牌組建以來,始終把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貫穿到食品藥品監管全過程,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關於聯合開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的通知》和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教育部、農業農村部《關於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開展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的通知》精神,及時印發《整治食品藥品安全聚焦民生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專項聯合行動工作方案》,聚焦民生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開展整治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著力查處食品藥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消費安全。

盤點2019,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將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查辦食品、藥品違法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布。

運城市查處某凈水機經營店虛假宣傳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利用其開辦的凈水機經營店銷售藏王北冬蟲夏草酒,為提高銷售量,對藏王酒的功能作虛假和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宣稱該酒具有治療心臟病、動脈硬化、老年痴呆、風寒濕痹、筋骨疼痛等醫療功效。截至案發,當事人已向145人銷售25箱(每箱6瓶)藏王北冬蟲夏草酒。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虛假宣傳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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