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盟3人受處分

2019-08-06     錫林郭勒日報

正藍旗通報1起違反「三務」公開規定典型案例:

哈畢日嘎鎮紅星村原黨支部書記尹世傑、原村委會主任王玉寶、村委會秘書兼會計仉萬軍違規坐收坐支村集體退耕還林補貼款、虛報冒領國家糧食直補等問題。

2004年至2006年期間,時任紅星村黨支部書記尹世傑、村委會主任王玉寶、村委會秘書兼會計仉萬軍三人將紅星村集體防風林做到個人名下,截止2016年底共計351770元補貼款分別打入尹世傑、王玉寶、仉萬軍三人個人帳戶,其中25500元存入哈畢日嘎鎮村級財務帳,剩餘326270元直接坐支用於各項村務支出。

2010至2015年期間,尹世傑以虛報耕地畝數的方式,騙取國家糧食直補共計20510.90元,並將此款坐支用於村內各項支出;2010年至2016年期間,仉萬軍以虛報耕地畝數的方式,騙取國家糧食直補共計12717.60元,並將此款坐支用於村內各項支出;經正藍旗人民法院審理,2010至2016年,王玉寶利用村主任和管理紅星村敬老院的便利,通過虛報冒領本人和敬老院人員糧食直補的方式,騙取國家糧食直補共計50082.52元。其中利用敬老院4名人員虛報冒領的補貼款被王玉寶用於村務支出,並在案發後將該筆款項存入哈畢日嘎鎮村級財務帳。

2008年在紅星村整村推進項目實施過程中,紅星村以偽造購牛花名冊和奶站建築工程決算書等方式套取扶貧資金700000元整。其中333591元被紅星村挪作他用,用於新建村委會辦公室和村集體棚圈、草料庫。此外,王玉寶於2011年將錫盟財政局撥付給哈畢日嘎鎮6個村的18萬元村級衛生室建設專項資金以虛開發票沖帳的形式從哈畢日嘎鎮財務室支取,實際採購設備支出10萬元,剩餘8萬元擅自分配(其中3萬元轉借他人,5萬元平分給其他村)。

2018年11月22日正藍旗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書》(2018內2530刑初6號),被告人王玉寶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2019年5月28日,正藍旗紀委給予王玉寶開除黨籍處分,給予尹世傑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給予仉萬軍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來源:正藍旗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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