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永壽縣紀委監委堅持精準把握和貫通運用「四種形態」,確保反腐敗鬥爭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貫通運用「四種形態」處理黨員幹部296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150人次、第二種形態138人次、第三種形態4人次、第四種形態4人次。
用好用足用活第一種形態。堅持抓早抓小,著重在提高談話函詢質量上下功夫,使紅臉出汗、咬耳扯袖觸及思想、觸動靈魂,發揮談話提醒、函詢通知的教育激勵作用和抽查核實的監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責、欺瞞組織,對邊談邊犯、邊詢邊犯的從嚴從重處理,全縣累計開展談話函詢60件次。
做細做實幹部教育工作。審查調查工作,要求審查調查組要查清、查透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案件審理工作中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審查調查全過程,突出了解被審查調查對象認識錯誤的態度,對認識不到位的幹部,進一步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直至談通談透為止,進一步引導犯錯的同志真誠認錯、悔錯,正確對待組織監督,確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進一步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準確把握寬嚴相濟原則。在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過程中,始終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總體把握好工作的節奏和力度。一是對相信組織,依靠組織,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的,要由後一種形態向前一種形態轉化,體現組織的信任與愛護;二是對欺騙組織、對抗組織,頂風違紀的,要由前一種形態向後一種形態轉化,進一步彰顯黨的紀律的嚴肅性。
(永壽縣紀委 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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