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買房子,這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很多老人手裡也有多套房產,可是他們卻不知道,什麼時間段過戶給子女是最合適的,很多老人都希望自己在世的時候,房子在自己的手裡,等自己離開了,房子自然就歸子女的了,這樣想的老人還不在少數,很多老人也比較忌諱,在生前就把房產過戶給子女,但是往往自己走了之後,很多房子竟然陷入一種無人繼承的局面,那房產過戶,到底是什麼時候辦最合適,又哪種方式最省錢呢?我來簡單的給大家說一下。
很多老人打拚了一輩子,手裡有多套房產,可是根本不知道怎麼過戶給子女,想等死後子女自動繼承,這樣的想法確實很美好,可是如果一旦有很多個子女,你生前沒有交代清楚,那麼多個子女,肯定會為了幾套房產,而撕破臉皮,多年的親情可能也會毀於一旦,所以房產過戶給子女,生前辦是最合理的,在古代人臨死之前都會立下遺囑,很多老人也有這個想法,可是很多的時候,根本沒有時間立下遺囑,很多房子也面臨了無主房,這樣一來,子女想要繼承房子就得多花很多錢,多走很多道程序都是有可能的。
給大家舉個例子,前一段時間,新聞上鬧得沸沸揚揚的一個老人事件,老人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老人沒有兒子,也沒有女兒,由侄女撫養,老人年歲越來越大,房子卻還沒蓋好,可是老人就已經離開了,因為生前一直是侄女在照看,也沒有其他親人,所以這套房子成了無主房,侄女還沒有直接繼承的權利,最後鬧到了法院,法院也沒有把這套房子直接判給她,很多人都在打抱不平,認為老人如果生前立下遺囑,或者直接將房產過戶給子女,就不會有這麼一檔子事,導致打拚了一輩子的房子成了無主房。
所以對於很多老人來說,房子一定要在生前過戶給子女,不管是用哪種方式,買賣,繼承,贈與都是可以的,只要計算清楚價格即可,如今,老人過戶的方式不僅僅只限於繼承,還可以通過買賣方式,贈與方式,給子女,在以往很多人都認為,房子自動繼承的話會花更少的錢,確實是這樣的,如果你是自己居住的話,確實是省了不少錢,可是如果你繼承來的房子,日後想轉手賣掉,那你得交20%的稅,20%的稅可不是開玩笑的,可能價值幾十萬,有些人認為把房子買賣給子女,有點不可思議,其實這樣一來,買賣不僅可以少交很多的稅,等以後子女繼承轉手給別人,也是非常划算的,凡事都有利有弊,自己考慮清楚即可,你們覺得呢?
長期堅持原創不易,如文章引起大家共鳴,歡迎大家點贊評論並轉發,有問題的小夥伴也可以撩我,謝謝大家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分享更多優質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