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朋友聊起最近看的電視劇時,她感慨萬分地說道」有些電視不管看幾遍,都不會感到厭煩。而且每看一遍,都會有新的發現。
就拿《父母愛情》來說,真的是常看常新。
這不,最近我又刷了一遍劇。印象比較深刻的是,結尾這樣一幕:
安傑出院,江德福笑著說『江德華啊,把她的被子抱過來了,她要在咱們家住上一段時間。』
江亞菲接了句『那就別讓我姑走了,到時你們三個人相依為命,住一塊得了。』而鏡頭很快轉向德華。
在老丁家裡操勞三十年後,她又回到了曾經熟悉的家。72歲的她就像年輕的時候那樣,正在哥嫂家裡擀麵條,張羅一大家子的飯菜。
吃飯的時候,安傑說「我還是最喜歡德華做的麵條!「,德華心直口快地說」你喜歡吃,以後我就每天做給你吃。「
當安傑高興地說」這可是你自己說的,以後我們就住在一起,你就別走了,說話算話。不行還要立字據!「時,她開心地說道」要寫你寫,我又不會寫字!「
看到這裡,我十分不理解。
為啥德華老了之後,不在自己家養老,而是又搬回哥嫂家?難道這是編劇安排的圓滿結局?
畢竟老丁突然去世,德華一個人太孤單。搬回家和哥嫂住一起,三個人可以相互照應。「
聽完朋友這番話,我特意去翻了下原著。遺憾的是,原著壓根就沒有德華這個角色。
於是,又連著看了幾遍德華再婚以後的劇集。我才明白,三個老年人一起過,看起來很不錯,但背後卻是德華的落寞、心酸和悲哀。
再婚後的德華,辛苦又卑微,始終沒被繼子們當成一家人
德華和老丁的婚姻,是一方的得償所願,另一方的無奈和妥協。從一開始就充斥著將就、敷衍和搭夥過日子的意味。
因為老丁打心眼裡看不上她,所以即使她像個老媽子,心甘情願地付出,甚至還生下了孩子,卻始終走不進老丁的心裡。
婚姻里,當愛和付出是單方面的時候,這個人就會變得格外卑微。
德華就是這樣。再婚之前,德華在哥嫂家裡,雖然也很辛苦,但只要感到不爽,嘴巴也是不饒人的。
可是,嫁到丁家後,她很少發表自己的意見,不敢說自己的想法。而是任勞任怨,整天埋頭幹活,無條件地付出一切。
她帶大了繼子和自己的女兒,還要幫繼子們帶孩子。
可以說,再婚後的三十年,她過得辛苦又卑微,整天都是小心翼翼的。可是,她的善良、隱忍、退讓和付出,卻沒有換來回報。
到頭來,對於老丁和繼子們,她始終還只是外人。不但沒有給予她尊重,反而輕視她,根本不把她當回事。
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當老丁死後,繼子們想把老丁和王秀娥合葬。他們甚至連和德華商量都沒有,只是簡單通知一聲。
經過此事,德華明白,老丁走後,這裡就不再是自己的家。
繼子們將她的恩情忘得一乾二淨,對她根本就沒有情意,和他們相處,根本就感受不到家的溫暖。
雖然繼子們沒有將她攆走,但繼續呆在老丁家,也沒啥意義。而回哥嫂家,顯然是德華最好的歸宿。
畢竟老了和自己的親人住在一起,晚年還能「談笑無還期」。這樣的生活,遠比在老丁家更舒心。
最後想說,現實生活中,很少會存在這種妹妹結婚三十年,老了回哥嫂家養老的。更多的是,一個人孤苦伶仃,根本就沒有退路。
所以,不管頭婚,還是再婚,最忌諱的就是付出型人格。
你可以讓自己成為別人生命中的一束光,照亮別人行走人間的路。但千萬別溫暖了所有人,卻唯獨忘記了自己。
因為人性是不可測的,並不是所有人都配得到你善良;你的付出,有時候並不會得到同樣的回報,反而付出越多越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