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5萬多元!只因駕駛電動自行車隨意超車……

2024-05-12     周到上海

原標題:賠償5萬多元!只因駕駛電動自行車隨意超車……

只因下班著急回家,看到前面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過慢便加速超車,結果引發了交通事故,一下子賠償了對方5萬多元。做客《我來幫你忙》節目的嘉賓全國調解能手、上海市首席人民調解員、閔行區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專職調解員王瑩,為大家講述了事情的經過,再次提醒騎電動自行車的市民朋友們謹慎駕駛的重要性。

今年3月下旬的一個夜晚,李老伯(化名)和同事聚會結束後騎著電動自行車行駛在閔行區某條馬路上,適逢小陳(化名)夜班下班也騎著電動自行車回家。小陳見李老伯行駛速度比較慢,便加速想超越李老伯,結果發生了碰撞,李老伯倒地受傷,車輛損壞,構成了交通事故。交警趕到現場後,見李老伯倒地不起,建議雙方先就醫再到交警部門進行責任認定。

事故發生後,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交通警察支隊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當事人陳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四)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之規定。當事人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三)不得醉酒駕駛」之規定 。認定陳某負事故主要責任,李某某負事故次要責任。

雙方責任認定後,李老伯的兒子和小陳來到閔行區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諮詢賠償事宜,剛開始雙方的情緒都比較激動。李老伯兒子表示:父親至今還在醫院住院等待手術費,醫生已經催繳好幾次了。因為是剛剛從農村出來打工的,所以並沒有很多積蓄,而手術費用預估要6、7萬元,現在父親因傷痛苦,又沒錢及時手術,家屬都焦急萬分,希望肇事者小陳先墊付手術費。而小陳則表示:這起事故自己非常冤枉,如果李老伯不喝醉酒,騎車時就不會搖搖晃晃,那麼自己也不會因為超車而撞到李老伯;況且李老伯的傷情是否真的需要手術還不一定,認為對方提出的7萬元醫療費太高了。

本期嘉賓

全國調解能手 上海市首席人民調解員

閔行區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 專職調解員 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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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瑩認為:本起交通案件的起因是小陳主動超車,妨礙了被超越車輛行駛承擔主要責任,李老伯醉酒駕駛承擔次要責任合情合理。按照常規賠償責任劃分:小陳70%、李老伯30%。根據李老伯的病歷診斷,李老伯右側第2—7肋骨骨折,可能會構成傷殘,賠償金額可能會更多,這些費用不僅是手術費,還有其他費用,包括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看病的交通費。如果傷情構成傷殘,還有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因此建議小陳放棄僥倖想法,實實在在、認認真真地和李老伯家屬商量賠償金額,取得家屬原諒。

最終,小陳接受了王瑩的建議,而李老伯兒子在得知小陳剛剛畢業積蓄不多時也表示,願意適當降低一點賠償金額。雙方確定最終的賠償金額為52500元。

王瑩在節目中表示:非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如果一方傷情嚴重,往往面臨醫藥費等賠償無法先行墊付的情況。一方面傷者本身多數是外來務工者,收入低,沒有很多積蓄用於治療傷情;另一方面,肇事方也多數是打工人,也沒有很多的賠付能力,所以這一類案子的調解難度很大。有些傷者因為得不到更多的賠償去支付手術費用從而放棄,帶著傷痛回老家養傷;有些肇事方因為害怕高額賠償,遠走他鄉,陷入失信者名單,影響後面的就業。所以希望雙方各退一步,商討出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合理賠償方案。

來源:今日閔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365949901966f3253019d68e01cbe97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