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貸款是現代社會中常見的一種金融工具,它可以幫助我們實現購房、購車、創業、教育等各種目標。
網友諮詢:
民間借貸提前還款 利息要怎麼算?
梁宏雅律師解答: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為了營造良好的社會關係,法律是提倡並且鼓勵債務人提前償還所借款項的。在借款合同中,利息是借款人為使用他人資金所支付的對價,故在借款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原則上應當尊重當事人對於利息計算標準的約定。如出借人不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出借人也應當在借款合同中作出明確約定。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梁宏雅律師補充: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梁宏雅律師團隊
廣東廣和(東莞)律師事務所執業,擅長合同、公司事務、婚姻家事等訴訟和非訴訟業務。執業期間為多家民營企業及行政單位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同時代理大量各類民商事、行政訴訟案件,憑藉專業辦案能力和誠信高效的工作態度獲得眾多當事人的信任和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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