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來源:北京日報、天津廣播、天津消防、寶坻發布、天津城記
近日(4月12日),因北京市去年發生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交通事故超百起,北京市交管局再次強調: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
而天津,其實在2022年就已經公開徵求意見,並在之後發文通告,禁止了違規低速電動車上路:
通告內容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違規低速電動車是指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使用電力驅動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車輛(包括老年代步車等),屬於機動車。
二、禁止生產、銷售違規低速電動車。在本市生產、銷售違規低速電動車的違法行為,由市場監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依據《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相關條款處理。
三、禁止利用違規低速電動車從事客運、貨運經營。
四、對本《通告》發布之前購買的違規低速電動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時,應當遵守相關通行規定。違反通行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理。
五、過渡期後(2024年1月1日起),違規低速電動車嚴禁上道路行駛,嚴禁在道路以及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停放。違規上道路行駛或停放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理。
六、郵政快遞、園林綠化、環衛主管部門對本行業違規低速電動車要加強日常管理,過渡期內的行駛、運營要符合相關規定,過渡期後全部更換為合法車輛。
七、本《通告》所稱違規低速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以及《特種設備目錄》中的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這其中提到的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其實就是咱們常說的「老年代步車」。在天津還被大家戲稱為「老頭樂」。
多地因老年代步車發生事故
早高峰,老、中、青三位「駕駛員」開著代步車擠在機動車與自行車之間行駛,給周邊人與自身帶來了不少交通隱患。
天津寶坻,代步車不慎墜河
天津七旬老人受天氣影響
將代步車開入河溝中
老人被困其中
四川南充,代步車燃燒
南充市南部縣
一輛老年代步車發生燃燒
致車上兩名幼童死亡
據悉兩名幼童分別為2歲、4歲
均為留守兒童
黔西南州,代步車燃燒
興義龍新區一輛小型老年代步的電瓶車起火
濃煙四起,車上無人員被困
尤其是自燃事故
近些年來頻頻發生
讓人必須時刻警惕
相關問題解答
Q
「老年代步車」快速科普
所謂的「老年代步車」是生產廠商憑空編造的一個詞,這種車輛絕大部分屬於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也就是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使用電力驅動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機動車。
Q
「老年代步車」有哪些安全隱患?
「老年代步車」吸引人們的賣點之一是價格低廉,但廠商為了壓低價格和利益最大化,普遍採用低劣便宜的零配件,做工也較為粗劣。這類車普遍被設計成窄車身、輕底盤、高車體,車輛穩定性差,行駛中容易發飄和傾斜。
交管部門表示,這些車輛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車身強度低,外部、前後都沒有防撞吸能結構,內部連最基礎的安全帶都沒有,更不用說安全氣囊和兒童座椅接口。車輛出廠前也未經過碰撞測試,安全性能無法保證。
更讓人擔憂的是,車內幾塊大電池隨意拆裝,充電器也是各種各樣,電路、電壓、故障防護等性能均不達標,容易引發充電起火或車輛自燃。
Q
「老年代步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需承擔哪些責任?
監管部門多數會將「老年代步車」認定為機動車,而「老年代步車」多數無牌上路,駕駛者多數無證,所以多數被判定為主要責任,一旦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會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為了自身和家人的安全
大家一定要規範使用電動車
在過渡期(2024年1月1日)後
決不能再開老年代步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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