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召開會議,會上要求,要立即推動礦山企業對井上、井下全部生產區域和包括地面辦公設施在內的非生產區域進行全覆蓋、無死角火災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做好冬春火災事故防範工作。此外,支持災區礦山安全生產和災後重建工作,統籌發展和安全,支持符合安全條件的煤礦增能增供。
會議強調,各省級局要逐市逐縣梳理今年以來發現的礦山企業及監管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對礦山安全生產問題突出、久拖不決的市縣,一律逐一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並向其上一級地方黨委政府通報。從快從嚴組織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對近期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一律堅持「一案雙查」;對發生的較大事故,一律提級組織調查;對發生的重大事故,一律以國務院安委會名義掛牌督辦並全程跟蹤督導;謊報瞞報事故一經查實,一律從嚴從重處罰和追責。
同時,要求立即組織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回頭看」,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假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一律責令停工停產。要加大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和重大災害治理工作力度,嚴格審查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報告,查清礦山隱蔽致災因素,對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內容缺失、手段單一、編造數據、弄虛作假的,一律推倒重來。要以零容忍態度「打非治違」,發現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整頓;對隱蔽工作面、包裹探頭、拆除或破壞監測設施的責任人,一律落實「行刑銜接」移送司法機關;對發現的盜採資源、超層越界開採等非法違法行為,一律移送自然資源部門查處;對入井人員不帶定位卡、安全生產造假的礦山,一律責令停產整頓。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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