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老師遇害16年後,杜少平獲死刑,黃校長也判了,望在天之靈安息

2019-12-30     都市民生匯

俗語說:「善惡到頭終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所以,做人還是不要做虧心事的好。因為作惡之後,屬於你的懲罰永遠都不會遲,總會有事發的一天。

16年前被埋屍在操場的鄧老師,在今年6月份被發現之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最近,當年作惡的人,相繼收到了應有的懲罰,正義終得伸張。

鄧老師遇害16年後

杜黃二人相繼獲刑

據媒體報道,12月30日,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的相關公職人員接到一審宣判。

靖州法院的官方帳號上發布消息:12月30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一審,對新晃涉「操場埋屍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公開宣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在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羅光忠在新晃一中的工程指揮部,將鄧世平殺害之後埋屍操場。

鄧世平家人到新晃公安局報案,但是,杜少平與其擔任校長的舅舅黃炳松,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就找到了案件的相關處理公職人員,夥同他們包庇罪行,還拉攏腐蝕相關公職人員,對案件的偵查進行干擾、誤導、阻擾等等。

幸好,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埋屍16年後的今天,相關人員終於等到了屬於他們的判決。此前,主犯杜少平已經被判死刑。12月30日,杜少平的舅舅、包庇他的黃校長被判有期徒刑15年,還有其他人員也相繼被判刑7年到14年,得到了他們應有的處罰。

網友:公正判決

望在天之靈安息

當年的杜少平,就是一方惡霸,聯繫到鄧世平老師的遭遇,說其殺人不眨眼也不為過。更可恨的是,面對一個如此冷血的人,當年那麼多人為他遮掩,讓鄧世平老師的冤屈,持續了整整16年之久。

而杜少平呢,當年作惡後,以為自己買通那麼多腐敗人員就能隻手遮天,最終的事實證明,這樣的想法真太可笑了。讓別人包庇罪行,阻擾辦案,最終只是往自己身上增加罪孽,正可謂應了那句老話,「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如果當時,作為校長,杜少平的舅舅黃炳松能秉承正義,大義滅親,其他公職人員也能保證自己的立場,不受腐蝕,那鄧世平老師也不用被埋屍16年後才被發現,今天也不用那麼多人受到牽連,但可惜的是,世上沒有如果。

對此,有網友直言:「自作孽不可活」,作為公職人員卻瀆職,這是把法律當成是兒戲嗎?在利益面前,枉顧法律,最終就會等來屬於你自己的審判。以為自己能高於法律嗎?其實都是自欺欺人。

如今,正義終於來臨,希望這個公正的判決,能讓鄧老師的在天之靈安息。

遵紀守法不能忘

這起案件的主犯杜少平,在當地為非作歹,他不僅是殺害鄧世平的主謀,還是當地的涉黑頭目。對於這樣的人,這些被宣判的人員,當年不但沒有一查到底,還在明知他是兇手的情況下,選擇包庇縱容,這樣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

國家之所以建立法律體系,規定每個公民的法律要求,就應該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因為只有在法律的管理下,國家的建設和發展才能有序進行,人們的生活才能安穩。法律是用來打擊違法犯罪,保護人們生命財產安全的。

所以,作為一個公民,一定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要對國家法律有一定的了解,知道哪些是違法行為,做到不知法犯法,不挑戰法律的底線。對於違法犯罪事實,一定要掌握相關證據之後,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作為政府的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更加要清楚國家的法律,嚴格遵守。對於一些歪風邪氣,一定要自覺遠離並且嚴厲打擊,保持為人民服務的先進性,嚴防腐敗意識的侵蝕。

最後,媒體機構要配合國家的法律宣傳,將國家的法律精神宣傳到位,讓更多的群眾懂法知法守法。

國家只有在長治久安的前提下,人們的生活才會有保障,違法犯罪才會遠離社會生活。祖國的繁榮昌盛,有賴於我們每一個人的努力,法律的實施和執行,也需要我們每一個人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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