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吉林省敦化大溝河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征占地範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
為做好吉林省敦化大溝河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確保工程前期建設征地實物調查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相關單位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吉林省敦化大溝河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征占地範圍。
(一)水庫淹沒影響區。主要涉及敦化林業有限公司大溝林場的部分區域。上水庫淹沒區為上水庫海拔高程808米以下,下水庫淹沒區為大溝河兩岸按照正常蓄水位(高程461米)加安全超高與各淹沒對象洪水標準推算的洪水回水水面線組成的外包線以下;水庫影響區為下水庫淹沒區左岸中段高程464米以下。
(二)樞紐工程建設區。主要涉及敦化市雁鳴湖鎮大溝村及敦化林業有限公司大溝林場的部分區域。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在吉林省敦化大溝河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征占地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禁止擅自開發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設施,禁止新栽多年生經濟作物和林木。相關部門要立即停止辦理該區域內項目及資源開發的有關證照。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區域內新遷入的人口不享有相關補償政策。
延邊州、敦化市政府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相關規定,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堅決制止並依法嚴肅查處。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2a4acb00738ab22c7fac55dd92c57a50.html